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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竞技体育“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8-31 生效日期: 2006-08-31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文号: 体竞字〔2006〕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厅、司、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各直属单位:
  为完成好2008年奥运会的参赛和办赛任务,进一步深化竞技体育改革,促进我国竞技体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十一五”体育事业发展总体部署,现印发《竞技体育“十一五”规划》,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国家体育总局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竞技体育“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我国竞技体育面临艰巨的任务,同时也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为完成好2008年奥运会的参赛和办赛任务,进一步深化竞技体育改革,促进我国竞技体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十一五”体育事业发展总体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竞技体育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现状
  “十五”期间,我国竞技体育成绩显著,总体实力明显增强。共获得世界冠军493个,创超世界纪录98次。2002年盐湖城冬奥会实现我国冬季项目金牌“零”的突破,2004年雅典奥运会也以32枚金牌实现了新的历史性突破;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以全运会为龙头的竞赛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奥运会竞技备战的组织水平和运动训练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较为完善的科学训练监控服务体系正逐步建立;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体教结合工作得到加强;竞赛活动丰富多样,职业化改革取得进展,高水平的体育竞赛活动为体育产业发展注入了活力,丰富了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为“十一五”竞技体育的发展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但是必须看到竞技体育还面临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整体实力与世界体育强国相比还有明显差距,在奥运会等国际重大赛事中的综合竞争能力有待提高,表现在优势项目不多,一些基础大项和群众喜爱的集体球类项目总体水平较低。体制和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对竞技体育发展规律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深化,训练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国内区域间竞技体育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等等,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国竞技体育的进一步发展。
  (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重大机遇期。北京举办2008年奥运会,使国家、社会和群众对竞技体育的关注程度和支持力度大大提高。通过举办和参加2008年奥运会,将全面检阅我国竞技体育实力和水平,使运动成绩力争有所提升,竞赛组织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比赛、训练场馆等基础体育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对外交流机会增多,加快我国竞技体育全面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为促进我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同时,我国竞技体育也面临着严峻挑战。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上取得优异运动成绩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但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体坛竞争和全国人民的更高期望,我们在竞技综合实力上还有一定差距,竞技备战面临着巨大压力;在竞赛组织等方面也存在着经验不足、人才短缺的困难;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竞技体育发展的规模、水平、体制等各个方面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付出更加艰苦的努力。机遇与挑战并存,光荣和压力同在。我们必须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统筹规划,抓住机遇,不断创新,努力完成竞技体育发展与改革的各项任务。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实施奥运战略,以在奥运会等国际重要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争光为中心,以举办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国竞技体育总体实力和竞技水平;深化竞技体育改革,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模式,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挥竞技体育多元功能和综合效益,为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实施奥运战略,在奥运会等国际重要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争光。进一步提高我国竞技体育总体实力和竞技水平,夏季项目继续保持亚洲领先和奥运会上金牌数排名前列地位,力争在2008年奥运会有所突破;冬季项目在原有的基础上稳中有升。优化项目布局和人才队伍结构,奥运会项目和非奥运会项目协调发展,形成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和中国实际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形成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的竞技体育发展格局,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2.运动成绩目标:全面参与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竞争,参加28个大项目和更多小项目的比赛,力争有22-26个大项目160个左右小项目具有进入前8名的实力,14-16个大项目100个左右小项目具有争夺奖牌的实力;2006年、2010年冬季奥运会在保持上届水平的基础上,实现稳中有升;2006、2010年亚运会保持亚洲领先地位,冬季亚运会奋勇争先,赛出水平;其他国际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比赛努力创造优异成绩。
  3.可持续发展目标:竞技体育的竞赛、训练、项目管理、投入、后备人才、社会保障等综合改革取得重要进展;进一步完善竞赛制度,努力建立有利于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的奥运争光激励机制;运动训练科学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立国家与社会共同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体制和机制;竞技体育的基础设施和条件明显改善;竞技体育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建立合理有序的人才流动制度;建设4-8个具有世界水平的综合训练基地和10-15个奥运项目单项训练基地;逐步建立与竞技体育发展相适应的效益投资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三)主要任务
  1.完成北京2008年奥运会备战、参赛任务,争取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国争光,全面提升竞技体育整体实力和水平;精心组织好2008年奥运会前各单项国际赛事,做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竞赛组织工作,为各国运动员搭建良好的竞技平台,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奠定基础。
  2.完成好“十一五”时期举办和参加其它重大国际、国内赛事的任务。办好2007年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2007年第六届亚冬会、2010年第十六届亚运会等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完成好2006年第二十届冬季奥运会、2006年第十五届亚运会、2010年第二十一届冬季奥运会等重要国际大赛的参赛任务。
  3.以举办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深化竞技体育体制、机制改革与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公共服务型的竞技体育行政管理体制,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的竞赛管理体系,多元化的竞技体育投入体系;加快单项协会实体化改革进程,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运动项目管理体制;稳步推进竞技体育职业化改革,加强职业俱乐部建设,建立规范的竞技体育职业化制度;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运动员劳动保障、保险和退役安置制度。
  4.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促进可持续发展。实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探索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教结合”模式;建立和完善高水平教练员、高水平裁判员,竞技体育的组织管理、科研、技术服务等各类人员的选拔、培训、培养制度。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做好2008年奥运会竞技备战工作
  贯彻实施《2001-2010年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和《2008年奥运争光行动计划》,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08年奥运会竞技备战工作领导机构,全面启动和部署新一轮奥运周期竞技备战各项工作,建立层次分明、职责清晰、任务明确、计划周密、措施完善、保障有力、奖惩严明、运转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制度,确保备战奥运会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发挥举国体制优势,调动全国备战2008年奥运会积极性
  发挥举国体制优势,调整和完善奥运会奖励政策、全运会竞赛政策、运动员和教练员交流政策、奥运会参赛运动员的选拔办法、训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支持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运动员就学就业和医疗保障体系等相关政策和法规,整合全国的竞技体育资源,发挥各地方在人才、资金、政策、保障和管理经验方面的优势,调动全国备战2008年奥运会积极性。
  (三)坚持“三从一大”原则,深入研究竞技体育发展规律
  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大运动量训练”的科学训练原则,深入研究竞技体育的发展规律、运动项目的制胜规律、体育竞赛的备战参赛规律、运动队伍的管理和训练规律等,密切关注和分析世界竞技体育发展的动向和趋势,注重备战情报信息收集。重视对国内、国际先进训练经验的总结、整理和借鉴,加强竞技体育训练理论建设,编制好4年一个周期的备战奥运会综合训练大纲。
  (四)突出重点,优化项目结构,合理配置资源
  突出重点,合理配置资源。实施“119项目工程”,力争使优势项目保持优势,潜优势项目成为金牌新的增长点,集体球类项目有良好表现,基础项目和落后项目要有新突破。重点对优势项目、潜优势项目、119项目和集体球类项目在政策、科技、人才、经费、场地、器材、信息、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保障国家队备战训练的需要。支持和鼓励各地方、行业重点发展符合自身条件和特点的运动项目,优化布局,提高效益,形成地方优势和地方特色。
  (五)加强国家队建设,完善国家队管理体制
  各运动项目应建立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复合型国家队管理体制,实行队委会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队委会实行任期制。在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队委会的集体领导下,各项目国家队要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教练员选聘、运动员选拔、外籍教练员聘任与管理、集中训练、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参赛、运动队反兴奋剂、思想政治工作、宣传、与地方联办国家队、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信息情报、商业开发的管理等配套的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制度,确保各项目国家队完成好奥运会备战任务。
  (六)深化竞技体育改革,促进协调发展
  坚持制度创新,深化竞技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发展竞技体育,促进竞技体育增长方式转变,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充满活力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转变职能,加强监管和服务,逐步建立公共服务型的竞技体育行政管理体制;加快运动项目协会实体化改革,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运动项目管理体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竞技体育职业化改革;完善运动员注册交流等各项制度,引导运动人才合理流动;完善竞技体育的综合评价、奖励机制,围绕“奥运战略”,用政策手段调整区域间竞技体育发展格局,使大城市、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在管理、科研、保障、人才、区位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有机结合,提高竞技体育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益,促进全国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
  (七)继续完善各项竞赛制度,充分发挥竞赛杠杆作用
  充分发挥全运会等国内赛事的杠杆作用,全运会设项与奥运会全面接轨,引导地方调整项目布局;以发现、培养和输送奥运会重点项目后备人才为宗旨,继续办好全国城市运动会;实行竞赛分级管理,调动地方体育部门和社会力量办赛的积极性,促使地方竞技体育发展目标与国家奥运战略紧密结合,建立符合青少年成材规律的分层次、分等级的青少年竞赛制度;不断提高竞赛组织管理水平,建立竞赛组织管理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制度化培训机制,保证经费投入;加大政策引导,促进体育竞赛社会化,逐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主导、社会自治、市场自主、形式多样的竞赛管理体系;改革、推进全运会等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主要单项赛事的市场开发工作。
  (八)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促进可持续发展
  实行奥运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重点布局、重点投入;严格遵循各项目训练规律和青少年身体成长规律,选好苗子、着眼未来,打好基础、系统训练、提高科学训练水平;抓好各项目各年龄段的后备人才培养;制定后备人才培养方案,重点加强优势项目和潜优势项目后备人才培养,做好与奥运周期人才年龄和水平相衔接的二线、三线队伍建设。加强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实施“体教结合”,积极引导、促进社会力量创办和各种形式的业余训练组织,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业余训练,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承办高水平运动队;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共同培养高水平后备人才的运行和激励机制,探索新时期后备人才培养新模式。
  (九)实施“全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
  围绕奥运会4年一个周期,对全国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进行评估和认定,促进硬件设施完善,提高管理水平。健全和完善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评估体系,进行分类评定和分级管理;巩固初级、稳定中级、强化高级,有计划地加强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到2010年全国《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发展到240个,其中有60个《基地》达到四个一流的标准;国家重点体育中专学校到2010年发展到16所;体育运动学校到2010年保持在232所;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到2010年发展到2700余所,后备人才在训人数稳中有升;对培养后备人才的教练员到2010年五年内轮训一遍,推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十)拓宽竞技体育投资渠道,建立健全效益评估体系
  以国家为主导,保证竞技体育的经费投入。改善训练、竞赛、科研、后备人才、基地等基础设施条件;争取国家加大对奥运项目国家队训练、科研等方面的投入,并突出重点,保障争夺金牌、奖牌项目的经费投入;保证对后备人才培养和体育竞赛的经费投入。多渠道、多形式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投资发展竞技体育事业,使社会资金在竞技体育事业中发挥更大作用。建立资金使用效益评估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一)进一步加强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
  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特点和新方法,以运动员为主体,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内容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对运动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为国争光、无私奉献、科学求实、遵纪守法、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的中华体育精神,把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相结合,为国争光。
  (十二)狠抓赛风赛纪,加强体育行业作风建设
  狠抓赛风赛纪,净化赛场风气,加强体育行业作风建设。不断完善竞赛规则和规程,建立健全体育赛事的仲裁制度和赛风赛纪的监督、检查、认定和处置机制;加强对裁判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大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执裁不公、扰乱赛场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反兴奋剂条例》,坚持“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方针,抓好“教育、自律、制度、监督、惩处”五个环节工作,建立责任体系,加强反兴奋剂的国际合作,提高反兴奋剂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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