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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长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13 生效日期: 2005-06-13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办特[2005]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总局定于8月21日至22日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长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交流总结2005年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二)研究落实今年安全监察各项任务的措施,包括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的构建、现场安全监察工作的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办法以及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和条例修正案的起草建议等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介绍经验的部分市(地)局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另行通知)。

  三、会议报到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一)2005年6月20日在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北段黄河迎宾馆(迎宾楼)报到。
  电 话:总机0371-66778888转19。
  (二)参加会议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请各与会代表在2005年6月15日之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用传真形式发至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二〇〇五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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