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环办〔2005〕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促进我国环境科技水平发展,引导环保产业技术进步,推动先进污染治理技术的成果转化和应用,我局决定组织实施“国家先进污染治理技术成果推广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技术推广示范项目”)。
技术推广示范项目拟针对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环境管理特别是污染防治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以及制约我国环境保护技术发展的共性或瓶颈性的重大问题,由我局按年度优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引进消化吸收的先进污染治理技术成果,对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并在全国示范推广。
为更好地组织实施技术推广示范项目,我局先期启动筛选重点领域的先进技术成果,请各单位组织好技术成果筛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来源
优先选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技术,首次整体引进技术的国产化等;也可选择合资合作的方式由外方提供的技术。
二、推荐的条件
1、推荐技术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环境管理的要求,满足近期或中长期环境污染治理的市场需求,具有解决污染治理难点、重点问题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2、推荐技术至少应为具有中试、扩大试验和生产性实验以上的技术程度的科技成果,且应在本技术领域或行业中具有较高水平和先进性与创新性。
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国家先进环境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建议书提纲
一、项目建议书提纲
1、项目的技术基础:技术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
2、本技术领域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该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作用和示范推广前景;
3、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情况;
4、技术或工艺特点,技术成果技术经济指标,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分析;
5、技术成果成熟程度,先进程度及适用条件。
二、提供附件
技术检测报告、技术查新报告、技术先进性证明材料、已有用户应用证明(如果有)。
三、项目建议书报告封面格式
(请使用A4规格的纸张)
技术名称:×××××
技术依托单位:×××××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推荐部门:××××× (盖章)
推荐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