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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在第七届高交会上举办“科技兴贸成就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07 生效日期: 2005-06-07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为宣传展示我国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六年来的发展成就,推动我国科技兴贸重点城市、出口基地和高新技术企业更深入地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其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影响和作用,经研究,我部决定于2005年10月12—17日在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简称高交会)上设专馆举办科技兴贸成就展。
  为做好这项工作,我部成立科技兴贸成就展筹备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名单及机构设置如下:
  主 任:魏建国 商务部副部长
  副主任:常晓村 商务部科技司司长
  单庆江:商务部科技司副司长
  筹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商务部科技司),负责筹委会日常工作。
  科技兴贸成就展使用深圳会展中心6号馆,展馆面积7500平方米,拟分为三大展区,分别是:
  一、中心展区,介绍我国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发展历程,图文并茂地系统展示实施科技兴贸六年来的辉煌成就。
  二、科技兴贸重点城市和出口基地展区,全面展示科技兴贸重点城市和高新技术领域出口基地建设成就,以及当地高新技术企业的重点产品和项目。
  三、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展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至少要推荐1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和1家知名高新技术企业参展。
  为确保此次成就展取得圆满成功,请你单位按照突出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的要求,提前做好有关图片资料、文字材料、企业招展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有关科技兴贸成就展的具体组展事项,我部将另文通知。
  联系人:胡汉铭 徐兴锋
  电 话:65197377
  传 真:65197926
  电子邮件:huhanming@mofcom.gov.cn
特此通知。

商务部
二ОО五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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