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撤销《商务部关于同意举办“2006北京(国际)少年儿童用品博览会”的批复》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8-17 生效日期: 2006-08-17
发布部门: 商务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2006年1月,我部收到以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名义主办、北京归侨华商文化发展中心承办的“2006北京(国际)少年儿童用品博览会”的相关申请材料。经审核相关材料齐全,符合审批条件,我部即以《商务部关于同意举办“2006北京(国际)少年儿童用品博览会”的批复》(商贸批[2006]68号)同意基金会举办该博览会。
  后经基金会举报,公安部门调查,确认北京归侨华商文化发展中心负责人(原受聘于基金会)私刻基金会公章,伪造申请材料。北京归侨华商文化发展中心在组织招商招展过程中,伪造我部公文和电子图章。该中心负责人已被公安部门拘留。
  鉴于“2006北京(国际)少年儿童用品博览会”系申请人通过欺骗手段获得行政许可,为严肃国法,维护展览业经营秩序,保护基金会和广大展商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六十九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商务部关于同意举办“2006北京(国际)少年儿童用品博览会”的批复》(商贸批[2006]68号)。 特此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6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