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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事局、大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选派公务员赴日留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7-01 生效日期: 2005-07-01
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人事局辽宁省大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日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公务员素质,市人事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根据国家商务部和日本国际协力中心共同组织的“2005年日本无偿援助中日人才培养奖学金项目(JDS)”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公务员中选送赴日留学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申请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国家公务员身份。
  (二)年龄22至40周岁(1966年4月2日—1984年4月1日之间出生的)。
  (三)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和学士学位(法律领域的申请者必须有法律或者同等领域的学士学位)。
  (四)具备以下两种语言能力之一的人员
  1、英语:2004年4月1日以后取得TOEFL550分以上、IELTS 5.5分以上、TOEIC730分以上者可直接向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申报;在本年度申请时无证明语言能力分数者,8月6日(星期六)参加在北京举行的TOEIC团体考试。
  2、日语:2004年4月1日以后通过日语能力测试考试1级者可持证明直接报名;无合格成绩者必须参加本年度8月7日(星期天)由代理机构JICE实施的相当于日语能力考试1级的日语考试,录取分数线是280分(满分400分)。
  (五)不得申报的人员
  1、正在领受其他奖学金或者曾通过领受其它奖学金留学并已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正在接收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奖学金、其他外国政府奖学金、民间机构奖学金或预定接收的人员。
  (六)其他
  1、选送的学员被接收大学的教授认定不合格时,有可能取消奖学金。
  2、必须身心健康者。
  二、审查考核
  由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出具申请人近三年的公务员考核证明及英语或日语语言能力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于7月11日前报市人事局审核,之后参加我市组织的初试。
  三、留学费用及相关待遇
  JDS奖学金项目由日本政府无偿提供,国家商务部组织选送人员。学员在日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和学费由日方提供,留学期间保留公务员身份并照发工资(国家规定的四项之和及物价、福利性补贴)。
  四、留学名额、期限及学位
  全市申报数额为4人,留学期限为1—2.5年,培养目标为硕士学位。
  五、日语进修
  春季入学的JDS留学生,赴日后约2周时间;秋季入学的JDS留学生,赴日后约2—3个月参加日方的日语进修。
  联系人:舒 军、韩 姝
  电话:83686592、83605900 83631831-835
  传真:83686592、83623469
  email:shujun@dl.gov.cn
  大连市人事局、大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二○○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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