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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23 生效日期: 2006-02-23
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青政办字[2006]1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市经贸委《2006年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2月23日
2006年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意见
市经贸委
  200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为目标,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通过创新服务流程、建立便捷通道、公开服务内容、构筑网上服务平台等措施,为大企业提供全程式、个性化、无差错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企业发展环境得到改善,受到大企业的普遍好评和认可。为继续做好2006年全市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和服务大企业为目标,以整合服务资源、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着力点,进一步提升服务理念,建立直通车服务长效机制;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完善直通车服务保障体系,实现为大企业服务的无缝隙覆盖;打造政务品牌,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完善直通车服务“窗口首问责任制”。全年部门一般事项限时办结率达到100%,多部门共同办理的特殊事项办结率达到90%以上;企业满意率达到90%以上,力争达到100%。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区(市)两级大企业直通车服务保障体系和机制,实现无障碍直通服务。
  (三)建立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平台,实行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开通“一网式”直通车服务系统。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制度,完善服务体系,实现工作长效机制新突破。建立便捷、高效的直通车服务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加快企业申请事项的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完善政企互动快速办理机制,通过现场咨询、前置服务、跟踪服务、预约服务等形式,提高办理效率;建立办理事项反馈机制,及时跟踪落实办理情况,提高企业的满意度。巩固现有直通车服务资源,总结服务经验,细化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高直通车服务水平。直通车服务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充分整合内部服务资源,努力建立直通车服务快速反应机制,确保服务渠道畅通,实现企业申请事项快速受理、快速流转、快速办结、及时反馈。
  (二)进一步延伸服务领域,实现服务范围和功能新突破。各区市要根据各自实际,加快直通车服务机构和网络建设,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对象,逐步建立“市政府部门、市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市)政府”三位一体,市、区(市)两级动态管理的直通车服务保障体系和机制。要围绕六大产业集群建设,逐步将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延伸到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围绕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为企业提供个性化、全程式服务;围绕加强财源建设,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将纳税大户企业列为直通车服务对象。
  (三)加大执行力度,严格服务规范,实现完全无障碍直通新突破。定期召开市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及时总结阶段性工作,确定下步工作重点;不定期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协调办理企业提出的需要跨部门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明确直通车服务专办窗口和专办人员,落实AB角负责制,对一般服务事项,要限时办结,对特殊服务事项及需跨部门协调事项,要安排专人跟踪办理,及时将办理结果书面通知企业,并向市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直通车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每季度对企业开展问卷调查,采取集中座谈、个别访谈等形式,了解和掌握企业的需求情况,及时转有关部门办理。进一步完善直通车服务工作情况月反馈制度,直通车服务成员单位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单位直通车服务工作情况反馈至联席会议办公室,内容包括:受理、办结的服务事项和数量,为大企业解决的特殊或疑难问题,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创新点和亮点等,并填写《大企业直通车服务事项登记表》。享受直通车服务的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在企业内部宣传、介绍直通车服务的功能和作用,认真梳理企业的各项需求,建立需求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利用直通车服务渠道办理有关事项。有条件的企业,要安排熟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业务的专门人员负责需求上报工作,确保企业的需求事项得到及时快捷的办理。
  (四)建立内、外网协调有序的服务平台,实现网上信息化服务新突破。开发“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平台管理软件”,依托青岛政务网(外网)和金宏电子政务系统(内网),建成便捷、高效的面向大企业的直通车服务平台。直通车服务各成员单位要在各自部门网站上开设直通车服务网页,公开服务事项和办理时限,为企业提供网上业务受理和信息服务。
  (五)加强“双向”培训,实现直通车服务工作人员素质和效率新突破。围绕直通车服务工作内容和程序,聘请有关专家,对直通车服务成员单位的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能力。同时,邀请有关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企业对直通车服务的了解,解决企业遇到问题“找不着门”等问题,提高服务效率。要充分发挥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和科研优势,力争在直通车服务理论研究方面实现突破,通过理论创新,推动直通车服务向更高层次发展。
  (六)加强舆论宣传和典型交流,实现服务工作认知程度新突破。及时编发《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简报》与《直通车服务典型案例汇编》,增进大企业对直通车服务工作的了解,增强大企业搭乘“直通车”的积极性。引进推广直通车CI系统,统一直通车服务成员单位窗口形象,方便企业办事,为打造政务名牌打好基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宣传报道直通车服务工作中的创新点、亮点及典型事例,逐渐提高全社会对“直通车”服务工作的认知度。在青岛政务网设立“直通车服务工作动态”栏目,使其成为展示和宣传直通车服务工作的窗口。
  (七)探讨建立直通车服务考核体系,加大督查力度,实现直通车服务绩效新突破。市直通车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走访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大企业,做好为部门和企业的“双向”服务。对享受直通车服务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整。探讨建立直通车服务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对部门服务质量、态度、效率和满意度等情况的考核力度,推动直通车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直通车服务成员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内部奖惩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投诉电子信箱等形式开展服务质量监督。对在为大企业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损害企业利益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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