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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农田基本建设第十七届“大禹杯”竞赛优胜单位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25 生效日期: 2005-03-25
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大政发[2005]2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4年我市开展了农田基本建设第十七届“大禹杯”竞赛活动。全市各地把农田基本建设作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载体,不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了各项农建任务,夺取了农田基本建设的新胜利,为我市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为全省农建工作做出了新的贡献。在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中,大连市荣获市级优胜单位称号,成为全省唯一荣获十七连冠的市;金州区、庄河市、瓦房店市、普兰店市荣获县级优胜单位称号;旅顺口区荣获县级先进单位称号。
  为鼓励先进,推动农田基本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加快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授予庄河市、瓦房店市、普兰店市政府为全市农田基本建设第十七届“大禹杯”竞赛县(市)级优胜单位称号,授予金州区、旅顺口区、甘井子区政府区级优胜单位称号,向以上优胜单位颁发奖杯并奖励“以奖代补”资金15万元;授予城山镇等35个乡(镇)政府为全市农田基本建设第十七届“大禹杯”竞赛乡级优胜单位称号,颁发奖杯和奖金1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团结奋斗,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争取更大的胜利。同时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更大的热情和干劲,积极参加到农田基本建设中去,搞好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更大规模地开展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不断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稳定,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全市农田基本建设第十七届“大禹杯”竞赛优胜单位名单
  县级优胜单位(3个)
  庄河市人民政府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普兰店市人民政府
  区级优胜单位(3个)
  金州区人民政府
  旅顺口区人民政府
  甘井子区人民政府
  乡级优胜单位(共35个)
  庄河市(9个)
  城山镇人民政府
  鞍子山乡人民政府
  明阳镇人民政府
  黑岛镇人民政府
  步云山乡人民政府
  兰店乡人民政府
  吴炉镇人民政府
  栗子房镇人民政府
  光明山镇人民政府
  瓦房店市(9个)
  炮台镇人民政府
  长兴岛镇人民政府
  东岗镇人民政府
  得利寺镇人民政府
  交流岛乡人民政府
  谢屯镇人民政府
  永宁镇人民政府
  老虎屯满族镇人民政府
  复州城镇人民政府
  普兰店市(8个)
  皮口镇人民政府
  沙包镇人民政府
  安波镇人民政府
  元台镇人民政府
  城子坦镇人民政府
  大刘家镇人民政府
  太平街道办事处
  丰荣街道办事处
  金州区(4个)
  石河满族镇人民政府
  向应镇人民政府
  二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登沙河镇人民政府
  旅顺口区(4个)
  江西街道办事处
  北海镇人民政府
  双岛湾镇人民政府
  三涧堡镇人民政府
  甘井子区(1个)
  辛寨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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