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朝阳城区绿化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16 生效日期: 2005-03-16
发布部门: 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朝政办发[2005]23号
朝阳县、双塔区、龙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朝阳森林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提高城市绿化工作水平,现就做好2005年朝阳城区绿化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市绿化建设的任务和要求
  今年朝阳城区绿化工作的任务是,市区及城郊植树造林15万株,新增公共绿地12.2公顷。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按照市城市绿化办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一是驻市区各单位职工每人为城市绿化出一个义务工。出义务车的单位每个台班按80个义务工计算,在单位义务工总数中扣除。二是用工单位须合理安排义务工(车),对剩余义务工(车)要及时返回市城市绿化办公室,另行安排。出义务工(车)和用工(车)单位要按要求填写义务植树登记卡,并交城市绿化办公室存档,作为各单位完成义务工(车)情况的依据。三是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义务(车)的单位,须到城市绿化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按每工日10元、义务车每台班800元缴纳绿化代植费。四是对未经市城市绿化办公室批准,没有出义务工(车)或少出义务工(车)的单位,按标准的2—3倍收缴绿化代植费。五是有庭院植树任务的单位,在树种选配上要以适地适树为原则,灵活栽植,要求乔木胸径为8—12厘米,高2.5—3米,灌木冠幅为1米以上。不能完成任务的单位,按每株120元的标准向城市绿化办公室交苗木及代植费。
  二、采取有利措施,加快园林绿化
  一是建成区内闲置的土地要限期绿化,对依法收回的土地要优先用于城市绿化。二是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在建设中必须按规定标准预留绿地,认真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城市建设中保护绿化树木的通知》(朝政办发(2003)50号),在建设中要注重保护好已有的绿化树木;绿化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对没有达到绿化标准的,按实际造价给予换建补偿。三是稳步推进公共绿地建设,把增加中心城区绿地面积作为重点,通过拆扒还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等办法,努力扩大绿地面积,合理发展公共绿地。四是加强单位附属绿地和居住区绿化,突出以人为本,坚持普遍绿化、重点提高的原则,再创一批具有示范性的绿化先进单位、花园式单位和花园式小区。五是街路绿化要有新的突破。在绿化形式上,要科学设计、合理配值,坚持乔灌花草并举,向复层绿化发展,创造优美街景。六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养护管理,积极开展认建、认养、认管绿地活动,引导和组织群众种纪念树、建纪念林,巩固绿化成果。
  三、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城市绿化不仅是专业绿化部门的事情,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开展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城市绿化建设的好形式。绿化朝阳,美化家园,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是全体市民的共同愿望和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市区内各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等要按照市城市绿化办公室下达的任务分工,树立全局意识,强化责任观念,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分解,抓早抓实,按时保质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市城市绿化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认真组织,安排好今年各单位分担的绿化任务。要完善检查验收制度,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义务植树情况及自身绿化美化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的城区绿化任务。
二OO五年三月十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