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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市环保局关于规范电镀行业发展加强电镀行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12 生效日期: 2004-04-12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04]9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经委、市环保局《关于规范电镀行业发展,加强电镀行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关于规范电镀行业发展加强电镀行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电镀行业是我市汽车、摩托车等支柱产业不可缺少的配套行业。随着汽车、摩托车等行业的迅速发展,我市的电镀行业快速增长。目前全市有300余家电镀生产厂(车间),但大部分生产规模小、工艺落后,电镀质量参差不齐,电镀行业呈现无序发展状态,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同时,这些企业排放的重金属废水、含氰废水、电镀废渣和电镀酸雾严重污染环境,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为规范电镀行业发展,加强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发(1996)31号)和《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指导、统一规划、市场运作、集中治理、专业管理”、“谁污染、谁治理”和“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规范电镀行业发展,指导电镀行业污染防治工作。

  二、实施范围
  本市辖区范围内所有电镀企业(车间)。

  三、工作目标
  200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工作,整治范围内的所有电镀企业(车间)从2005年1月1日起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并能确保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对不能按时实现全面达标排放的予以关闭或停产治理。

  四、实施步骤
  (一)2004年3月15日至4月25日,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调查结果汇总报市经委和市环保局。调查内容包括:电镀企业(车间)加工产值、电镀加工品种、槽液总量、电镀废水排放量、达标情况、主要污染物及年排放量、废水流入的河流名称。
  (二)2004年5月1日至5月31日,对无证照(工商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的电镀企业(车间)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对有证照、但不能达标排放的电镀企业(车间)下达限期或停产治理通知;对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环境保护相关手续的,由环保部门给予责令停止生产等处罚,并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三)2004年7月15日前,市经委制定出全市电镀行业发展规划。
  (四)2004年8月15日至8月31日,对仍未开工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超标排污电镀企业(车间)下达书面督办通知。
  (五)2004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对预期不能完成规范和治理任务的电镀企业(车间)下达停产治理或关闭、取缔的预警通知。
  (六)2004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对不能完成规范和治理任务的电镀企业(车间)予以强制执行停产治理或关闭、取缔。具体措施比照国家关闭、取缔“15小”企业的相关措施执行,即:
  1.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2.吊销排污许可证;
  3.终止生产供电;
  4.终止生产供水;
  5.拆除和封存电镀生产设施。
  (七)2004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市政府对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电镀行业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五、废水、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废水排放标准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执行。
  废气排放标准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执行。
  产生的固体废物(专指危险废物)应交由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保障措施
  (一)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明确该项工作的牵头和配合部门,落实人员,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污染治理资金和关闭经费由企业自筹。
  (三)污染治理技术由电镀企业自主选择,原则上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大型企业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四)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公布举报电话,认真查处违法案例,接受市民和新闻媒体对整治工作的监督。

  七、责任分解
  (一)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负责督促本行政辖区范围内的电镀行业按要求进行整治,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二)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电镀行业污染整治的统一监管和组织协调,并对超标排放的市属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定期通报全市整治情况,根据关闭、取缔企业名单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
  (三)市经委负责制定全市电镀行业发展规划。
  (四)市工商局根据公布的关闭、取缔企业名单,依法吊销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
  (五)市质监局负责对产品质量不能达到有关质量标准的,依法予以查处。
  (六)市公安局负责生产用剧毒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防止剧毒化学药品流向无证企业。
  (七)市电镀行业协会负责协助市经委编制电镀行业定点发展规划,并为电镀行业发展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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