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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对2003年度完成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的单位进行表彰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17 生效日期: 2004-03-17
发布部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涪府发[2004]30号
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考核,区政府决定对获得2003年度完成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一等奖的李渡示范区管委会等10个单位、获二等奖的丛林乡人民政府等15个单位、获三等奖的南沱镇人民政府等21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各获奖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搞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重庆市涪陵区2003年度完成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获奖单位名单
一、一等奖(10个)
李渡示范区管委会      桥南开发区管委会
新妙镇人民政府       荔枝街道办事处
江东街道办事处       增福乡人民政府
珍溪镇人民政府       百胜镇人民政府
惠民乡人民政府       龙桥镇人民政府
二、二等奖(15个)
江北街道办事处       从林乡人民政府
焦石镇人民政府       蔺市镇人民政府
龙潭镇人民政府       义和镇人民政府
山窝乡人民政府       两汇乡人民政府
明家乡人民政府       马武镇人民政府
聚宝乡人民政府       堡子镇人民政府
仁义乡人民政府       土地坡乡人民政府
太和乡人民政府
三、三等奖(21个)
南沱镇人民政府       崇义街道办事处
敦仁街道办事处       卷洞乡人民政府
酒店乡人民政府       石龙乡人民政府
中锋乡人民政府       同乐乡人民政府
石和乡人民政府       青羊镇人民政府
致韩镇人民政府       石沱镇人民政府
新村乡人民政府       罗云乡人民政府
武陵山乡人民政府      梓里乡人民政府
大木乡人民政府       天台乡人民政府
白涛镇人民政府       清溪镇人民政府
镇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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