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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协助做好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31 生效日期: 2005-01-31
发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
  经报国务院批准,我国将承办于2005年10月17日至21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第15届大会。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是从事文化遗产保护的非政府国际组织,是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专业咨询机构,在审核世界各国提名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名单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现有国家委员会107个,团体和个人会员7000多名,有21个专业委员会。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每3年召开1次全体大会,主要任务是换届选举、制定或修改章程条例、确定3年工作计划及预算、举办科学研讨会等,会议期间和会后还将组织会议代表对承办城市及其周边的文化遗产进行考察。这是第一次在中国召开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大会,预计届时将有来自世界各国的会员、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等近千人莅会。这将为向世界展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成就提供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有利于促进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合作以及对外宣传工作。
  为开好此次大会,国家文物局、陕西省政府和西安市政府已及时部署开展了会议筹备前期工作,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ICOMOS中国国家委员会)和西安市政府将承担相关的会议具体筹备工作。现就请你局(厅)、会协助做好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准备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从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和文物工作方针、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高度认识第15届大会在我国召开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会议的有关准备工作。

  二、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已于2004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会员大会,修改了协会章程,选举了新一届领导机构,组建了秘书处。请各省(区、市)协助做好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发展会员的工作,凡是符合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章程规定条件者均可志愿申请加入而成为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

  三、2005年8月之前,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将组织其会员和有关的专家学者召开两次专题研讨会,围绕第15届大会拟定的主题进行研讨、撰写并投送参会论文。请你局(厅)、会协助组织你省(区、市)的相关人员积极参加研讨会,并按会议通知要求及时完成有关任务。其中第1次研讨会拟于2005年3月中下旬举行(会议预通知附后),请转发你省(区、市)相关单位和人员,并协助组织做好参会准备。

  四、在接到第15届大会的会议通知之后,请积极协助组织你省(区、市)的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会员、有关的专家学者和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地的代表参加大会。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二00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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