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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珠算技术等级鉴定考试费及升级签证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0-12 生效日期: 1999-10-12
发布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津价费[1999]796号
 
  市珠算协会:
  你会《关于调整珠算技术等级鉴定考试费及取证工本费标准的请示》(津珠(1999)第13号)收悉。按照中国珠算协会《关于公布执行(中国珠算协会珠算、珠算式心算鉴定比赛规程)的通知》(中珠(1999)25号)要求,从1999年10月1日起,执行新的等级鉴定考试标准及规程,考虑到考试所需各项费用开支加大,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同意重新核定珠算等级鉴定考试费及升级签证费等项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一、报名费,每人2元。
  二、鉴定考试费
  1、普通级考试费,每人次15元;
  2、能手级考试费,每人次18元。
  三、升级签证费,每人次3元。
  请你单位接到文件后到市物价局办理变更《收费许可证》手续,同时通知各区县珠算协会到所在地物价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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