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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切实改进行政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认真作好行政执法监督电话工作的通知》(皖府法
[2000]20号)的规定,县政府决定设立行政执法监督电话。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电话设置
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电话设在县政府法制局,号码为:0554-8611144。
二、电话的受理范围
(一)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资格、依据、职责和程序的咨询;
(二)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的确认;
(三)对违法行使行政职权、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不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中的其他有关问题。
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