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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电话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0-25 生效日期: 2000-10-25
发布部门: 凤台县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为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切实改进行政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认真作好行政执法监督电话工作的通知》(皖府法
  [2000]20号)的规定,县政府决定设立行政执法监督电话。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电话设置
  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电话设在县政府法制局,号码为:0554-8611144。
  二、电话的受理范围
  (一)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资格、依据、职责和程序的咨询;
  (二)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的确认;
  (三)对违法行使行政职权、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不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中的其他有关问题。
  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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