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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金昌市物价局关于放开单身公寓房屋租赁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10 生效日期: 2003-04-10
发布部门: 甘肃省金昌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金价字[2003]57号
市房管局:
  你局金房函(2002)43号《金昌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放开单身公寓房租价格的函》收悉。经研究决定:鉴于我市已取消福利分房制度,市直单位无房户的住房补贴和暖气费补贴已经发放,住房已实现商品化、社会化的实际,同意将单身公寓房屋租凭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你局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具体的租赁价格。原由我局发放的《收费许可证》所列项目及标准同时作废,请你局按照经营性质办理相关手续,照章纳税,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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