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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涪陵区深入开展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涪陵区农村秋季统一灭鼠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09 生效日期: 2003-09-09
发布部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涪府办发[2003]103号
桥南、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有关部门:
  《涪陵区深入开展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涪陵区农村秋季统一灭鼠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三年九月九日
涪陵区深入开展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自去年1月以来,我区按照国家农业部和重庆市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打击制售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严格实行鼠药持证持照经营,有效地遏制了非法经营鼠药的行为。但是,目前我区仍存在游商游贩走街串巷兜售急性剧毒鼠药,鼠药、农药中毒、投毒事件也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巩固前阶段整治成果,贯彻落实国办发(2003)63号、渝府发(2003)47号文件精神,根据《重庆市进一步深入开展剧毒急性鼠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以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水平、减轻和消除人鼠共患疾病、务必实现年内彻底清除剧毒急性鼠药和减少高毒农药危害为目标,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依法严查,强化监管,深化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
  针对我区目前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市场销售有所抬头的情况,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农业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在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刑法》、《治安处罚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突出重点,抓出成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环节和重点线索,突出抓好以下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清查生产、销售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的小作坊和“黑窝点”源头,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立案侦察,依法严惩;二是对市场上销售的杀鼠剂进行抽检,对含有毒鼠强等剧毒鼠药成份的产品要立即扣押,对有关责任人要从严查处;三是对杀鼠剂经营点进行排查,坚持经常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相结合,坚决取缔非法销售的经营单位和摊点,严肃查处走街串巷兜售杀鼠剂的不法商贩;四是各乡镇和街道要立即组织对本地区流失在社会上的剧毒急性鼠药进行彻底清查清缴。要教育群众上交个人持有的剧毒急性鼠药,对拒不上交的,按国家农业部等9部委和重庆市政府《通告》规定严肃查处。同时,充分发动群众举报提供非法生产、销售、藏匿剧毒急性鼠药的案件线索。
  三、职责分工
  区农业局主要负责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要牵头联合公安、工商、质监、化工、爱卫办等部门,重点检查鼠药经营和无农药登记证的杀鼠剂,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无证经营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联合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市场上销售的鼠药进行抽检,对无(缺)“三证”(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产品标准、农药登记证)及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责令其停止销售、限期整改,规范农药和鼠药经营队伍;组织搞好农村统一灭鼠工作。区工商分局要牵头联合农业、爱卫办等部门对城乡农药和鼠药批发、零售门店和游贩进行排查,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单位、摊点、游商游贩和无证照经营行为。对销售剧毒鼠药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区公安局要牵头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剧毒急性鼠药的违法行为,并配合有关部门彻底捣毁制造、贩卖剧毒急性鼠药的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收缴社会上的剧毒急性鼠药,查处非法制造、销售剧毒急性鼠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工商、质监、农业、卫生、安监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立案侦察,追查源头,依法严惩,对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不查清生产销售源头不得结案。区环保局要牵头负责剧毒急性鼠药的收缴、贮存,并及时将收缴的剧毒鼠药送交市环保部门指定的专业处置单位进行统一销毁,防止二次污染。区质监局要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对无证生产、销售行为的查处。区安监局要结合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查处剧毒急性鼠药为重点,对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销售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区卫生部门要负责抓好以食品和饮用水为载体的剧毒急性鼠药的检测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置和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治。医疗卫生机构应配备必要的解毒急救药品、医疗器具和卫生检验设备,确保中毒救治工作能迅速有效地开展。区爱卫办要广泛宣传使用剧毒急性杀鼠剂的严重危害性和科学、安全的灭鼠方法,组织开展城市统一灭鼠和常年性灭鼠工作。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区财政部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和统一灭鼠经费的筹集和拨付。区计委、经委、药监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自身工作职能,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专项整治工作由当地政府全面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并建立档案管理、情况汇报、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同时组织实施本辖区统一灭鼠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疏于监管而造成非法制造、销售活动猖獗,甚至发生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投毒中毒恶性案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准备阶段(8月25日至9月5日)。各级各部门要组建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制定工作方案和目标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尤其要将农业部等九部门发布的《关于清查收缴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的通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查禁剧毒急性鼠药的通告》、《农村灭鼠技术问答》和《农村灭鼠技术挂图》等,在农村、集镇、市场、村社广泛张贴、发放和宣传。要充分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藏匿剧毒急性鼠药的违法行为,再次掀起打击非法制售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新高潮。
  第二阶段:清查收缴阶段(9月5日至9月25日)。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彻底清查本地鼠药、农药经营者,搞好登记造册,认真逐一排查,同时对剧毒急性鼠药进行彻底收缴,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剧毒急性鼠药和投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规范鼠药和农药经销市场。
  第三阶段:统一灭鼠阶段(9月25日至10月5日)。各地要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分担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在秋季老鼠繁殖高峰期组织开展统一灭鼠行动。农村灭鼠工作由区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城市灭鼠工作由区爱卫办负责。
  第四阶段:规范管理和检查验收阶段(10月5日至11月25日)。各地要进一步添措施、堵漏洞,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科学防范的长效机制,将鼠药和农药市场的规范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杜绝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中毒事件和非法制售鼠药、农药的违法犯罪活动发生。各地要在11月20日前,将本辖区内的整治行动的书面自查总结报送至区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集中整治办公室(区农业局植保植检站)。区政府将组织检查,并对各地专项整治和统一灭鼠工作进行评比。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今年,我区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集中整治示范区。区政府成立了“涪陵区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集中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和街道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的协调组织和工作机制,务必切实加强领导,上下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收到明显成效。
  (二)强化宣传,动员全民参与
  各地要采取会议、广播、电视、电影、标语、墙报、发放张贴《通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剧毒急性鼠药对人畜、生态的极大危害和科学灭鼠知识,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专项整治工作。要及时通报相关案件查处情况及投毒、贩卖剧毒急性鼠药人员的查处结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监督意识,营造禁用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的良好环境。
  (三)落实经费,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国办发(2003)63号文件“开展毒鼠强(剧毒急性鼠药的简称)专项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解决”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协调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所需经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强化管理,从源头上铲除剧毒急性鼠药
  发现剧毒急性鼠药,要立即予以收缴,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查清剧毒急性鼠药来源,予以彻底清除。
  (五)精心组织,抓好农村秋季统一灭鼠
  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务必在9月25日至10月5日期间统一组织开展一次秋季农田灭鼠活动。要进一步加强科学灭鼠工作宣传、培训和指导,大力推广抗凝血杀鼠剂。为提高灭鼠效果,减少资源浪费,各地要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各乡级财政负担本级技术培训、《农村灭鼠技术问答》和《安全灭鼠挂图》(每个村和各厂矿、企业、学校各1份以上)、部(市)《通告》、投药员误工补助等费用,村、社和农户负担配制饵料所需的粮食(坪上、后山地区选用小麦,沿江地区选用稻谷)。各地于9月15日前将灭鼠实施方案、经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区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集中整治办公室,确保全区灭鼠活动统一进行。
  (六)建立完善汇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在每一整治阶段完成后,及时将工作情况书面上报区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集中整治办公室;区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集中整治办公室负责对全区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认真检查督促,严格考核评比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要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在此基础上,区上将组织重点抽查,并对各地市场检查、剧毒急性鼠药上缴、案件处理、鼠药经营点规范管理、慢性杀鼠剂推广、统一灭鼠等方面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并将结果在全区通报。
涪陵区农村秋季统一灭鼠实施方案
  为切实搞好农村灭鼠工作,彻底防治鼠害,保证全区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收到实效,特制定2003年全区农村秋季统一灭鼠实施方案。
一、组织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灭鼠工作机构
  区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是全区农村灭鼠工作的领导机构,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爱卫办、区防疫站等为领导机构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局植保植检站,负责农村灭鼠工作日常事务和科学灭鼠技术指导。各乡镇和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农村统一灭鼠工作领导班子和机构,并设立联络办公室,从组织上保证灭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分解落实任务
  全区农村灭鼠面积134.445万亩,其中耕地85.845万亩,农房室内及院坝48.6万亩,需鼠药0.5%溴敌隆母液1344.5公斤,饵料(小麦或稻谷)134.45吨(见附表)。各乡镇、街道务必将落实情况于9月15日前上报区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大力宣传发动,大造灭鼠声势
  区灭鼠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灭鼠措施,组织灭鼠药物,培训技术人员,检查督促各地任务完成情况。各乡镇、街道也要召开联席会议,并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板报、标语、横幅、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使广大群众明确灭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灭鼠的基本知识,掌握杀鼠剂的性能、使用方法和人畜中毒的防范措施。
  (四)多方筹措经费,确保任务落实
  1、灭鼠资金。根据国办发(2003)63号文件“开展毒鼠强(剧毒急性鼠药的简称)专项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解决”的规定,鼠药款原则上由乡级财政和农民自筹解决,于9月15日前交(汇)区植保植检站购买鼠药。其中农民筹资标准为:每户(含农舍和院林地)0.20元,每亩耕地0.10元。
  2、灭鼠物资。包括鼠药和饵料。(1)鼠药供给。9月20日前由区农业局植保植检站根据各地耕地面积和农户数量统一组织供应高效抗凝血杀鼠剂溴敌隆到各乡镇和街道,禁止使用其它含毒鼠强、氟乙酰胺、三步倒、闻倒死等剧毒急性杀鼠剂及其复配制剂。(2)饵料准备。9月20日前备足统一灭鼠所需饵料,沿江乡镇和街道选用稻谷,坪上、后山乡镇选用小麦。根据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由村以社为单位向农户收取配制毒饵所需粮食,交乡镇和街道统一配制毒饵后返回村、社,由投药员在规定期间内严格按照技术要求投放。粮食筹集标准为:按户和耕地面积分别筹集,每户(含农舍和院林地)200克,每亩耕地100克。
  (五)搞好示范灭鼠,推动全面工作
  区农业局确定南沱、清溪、江东、江北、李渡、义和、龙桥、酒店、白涛等9个乡镇(街道)为灭鼠工作示范乡镇。各乡镇、街道要确定1~2个灭鼠工作示范村。示范乡镇、村要从组织领导、宣传培训、物资资金筹集、鼠药毒饵投放、效果调查等方面起好示范作用,推动全区灭鼠工作顺利开展。
  (六)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专人负责
  各地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统一灭鼠,做到“六统一”(即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统一培训,统一供药,统一投药、统一检查)和投放毒饵“五不漏”(即乡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田,田不漏药)。同时,各村要以社为单位落实2~5人专门负责具体实施。
  (七)加强检查验收,严格兑现奖惩
  1、自查。在每一阶段结束后,各地要自查完成情况和灭鼠效果。在投药后10天左右,各乡镇和街道抽查1个村,村抽查1个社,每社抽查5~10个农户,检查任务完成情况、死鼠数量、挖洞或翻查隐蔽处与地面死鼠的比例关系、鼠密度下降情况、灭鼠效果,对未达到要求(农田5%以下,农舍3%以下)的,要立即补投毒饵。
  2、抽查验收。在乡镇、街道自查基础上,区上组织专家分组分片抽查3~5个乡镇、街道。
  3、总结评比。各地要及时将灭鼠开展情况、技术措施、杀灭效果、经济效益、经验教训等进行认真书面总结,于10月10日前报送区灭鼠工作领导小组。区灭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工作进行考评,其结果纳入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集中整治工作一并考评,在全区通报。
二、技术措施
  (一)搞好鼠情监测
  各乡镇和街道要在灭鼠前(9月20日前)后(10月10日前)分别调查农田和农舍老鼠密度,用以计算灭鼠效果。农田采用鼠夹法调查,农舍采用鼠夹法或粉板法调查。
  1、鼠夹法。农田沿田坎边、沟边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布夹,每15米布夹1个,一般每亩布夹5~8个,每晚布夹不少于50个;农舍选择5~10户,在宿舍、厨房、猪圈、阴阳沟、垃圾堆等处布夹,房屋每间布夹2~3个,其它地方每5米布夹1个。鼠夹夜布晨收,记载布夹数和捕获数,计算灭鼠效果。
  2、粉板法。农舍选择5~10户,在宿舍、厨房、猪圈等处布粉板,每间房布粉板2~3块,每晚布粉板50块以上。粉板夜布晨收,记载总布粉板数和阳性粉板,计算灭鼠效果。
  鼠密度及灭鼠率的计算公式为:
  鼠密度(%)= ×100%或
  鼠密度(%)= ×100%;
  灭鼠率(%)= ×100%。
  (二)加强技术培训
  分级培训灭鼠骨干和投药员。区上于9月15日前培训乡镇、街道领导及技术人员,9月20日前乡镇、街道培训村(居委会)、社(居民小组)领导及专职投药员。
  (三)科学配制和投放毒饵
  1、毒饵配制。投药前5天,各乡镇、街道到区农业局植保植检站购回鼠药;投药前3天,由乡镇、街道统一配制毒饵分发到村、社。溴敌隆毒饵的配制方法是:取4~5公斤净水,加入5克食盐(口尝有微弱的咸味),然后倒入0.5%溴敌隆母液0.5公斤(1瓶)并搅拌,再缓缓倒入50公斤粮食(小麦或稻谷)中,充分混匀,堆闷120分钟后摊开晾干,便配成红警戒色的0.005%溴敌隆毒饵。
  2、毒饵投放。毒饵投放由各村统一时间,由社专职投药员集中统一投放。今年秋季灭鼠毒饵投放时间全区集中于9月25日至10月5日投放,投药做到不漏田地,不漏户,不漏院林、厕所、阴阳沟、垃圾堆,不漏坟地、荒坝,不漏交界处。具体投放方法是:农田沿田坎、地边、沟渠边、路边、鼠洞旁等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每5~7米投放一堆,每堆5克;房前屋后50米内的环境,每亩投放10~15堆,每堆10克;房前屋后50米外,每亩投放10堆,每堆5克;室内每间房沿墙根投放2~3堆,院林、阴阳沟、厕所、砖瓦堆等处投放1~2堆,每堆10克。山区主要针对农房和围绕农房200米内的农田投放。为避免人畜中毒,节省毒饵,降低成本,延长毒饵放置时间,提高灭鼠效果,在农舍室内和室外院林(坝)地最好选用晾干的竹筒盛放毒饵。即:把晾干的直径为5一6厘米的竹筒锯成长45 厘米(室外用)和30厘米(室内用),打通竹节间隔,并将竹筒两端削去一小半(避免毒饵被雨露浸湿),然后在竹筒中盛放毒饵30一50克,将竹筒相对固定顺置于室内、室外鼠道隐蔽处。
  (四)收集和处理死鼠
  溴敌隆是抗凝血慢性杀鼠剂,死鼠一般在投药后第2天开始出现,第5~7天出现死鼠高峰,15天内都可陆续捡到死鼠。各村社投药员要负责收集死鼠,并统计上报死鼠数量。死鼠由乡镇、街道统一收集后集中深埋处理。
  (五)人畜中毒急救
  溴敌隆属第二代抗凝血杀鼠剂,没有二次中毒现象,即猫、狗等食用溴敌隆毒死的老鼠不会造成中毒。如果人、畜误食溴敌隆毒饵中毒,要立即送医院救治并肌肉注射维生素K1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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