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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应用《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1-16 生效日期: 2004-01-16
发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卫生部
发布文号:
为推进我国医疗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进程,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卫生部共同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其专业委员会、中华口腔医学会和中华护理学会专家编写了《临床技术操作规范》。
  现人民军医出版社已出版、发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整形外科学等分册,今后还将陆续出版、发行其他分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术团体要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在执业过程中遵照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和中华护理学会。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
二OO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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