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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甘肃行政学院公寓化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1-27 生效日期: 2002-11-27
发布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甘价费[2002]327号
甘肃行政学院:
  你院《关于重新审核甘肃行政学院收费标准的报告》(甘行院(2002)21号)收悉。参照相关学校干部读书楼公寓化住宿收费标准,经研究决定,现将干部培训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干部培训住宿费:套间,学习期间每房每天60元、会议期间每房每天120元;标准间,学习期间每床每天20元、会议期间每床每天40元;普通间,学习期间每床每天10元、会议期间每床每天15元。
  2、会议室收费:大会议室每次300元;小会议室每次100元。
  二、上述标准中已包含了各种费用支出,为最高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三、你院要及时到指定的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事业性收费票据,按时参加年审,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所收费用作为预算外资金,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收入全额缴入省级财政专户,支出按批准预算执行。
  五、本收费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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