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建管总站[2005]10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监理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管理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05]4号)的精神,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有关管理工作由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负责。我单位根据水利部《关于对水利建设工程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通知》(建管监[2005]6号)文件精神,将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等。
三、组织管理
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由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负责统一安排培训内容、课时和授课专家,我单位具体组织培训工作。
2、培训教材为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组织编写的《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知识必读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
3、培训合格者由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颁发水利部统一印制并加盖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印章的《水利行业培训证书》。
四、培训费用
为最大限度减轻参加培训人员经济负担,本次培训费用将严格按最低成本核算收费。
五、有关要求
1、为顺利完成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监理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或本单位的培训计划,并于2005年4月30日前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总站将根据申请情况,统一安排培训工作。
联系人:刘秀英
电 话:010-63204344
传 真:010-63204339
2、参加培训的监理人员须填写《水利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登记表》(附件二)。
附件一: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班申请表(略)
附件二:水利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登记表(略)
水利部
二〇〇五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