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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5年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25 生效日期: 2005-03-25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办科[2005]16号

湖南江苏安徽广东福建湖北浙江江西四川重庆吉林辽宁省(市)农业厅(委、局):
  根据我部《关于做好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的通知》(农科教发[2005]2号)的要求,为做好超级稻的示范推广工作,经研究,我部科技教育司、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定于2005年4月7日联合在北京召开2005年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研究、审定各省(市)超级稻示范推广实施方案,部署2005年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

  二、会议人员
  12个水稻主产省农业厅主管厅领导,厅科教处、种植业(粮油)处或推广站(中心)、省(市)级首席专家等。每省(市)请勿超过4人。

  三、会议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5年4月6日报到,7日开会。
  地点:北京河南大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里28号,电话:67751188)
  会议日程安排详见附件。

  四、其他
  请各省(市)提前准备好本省(市)的超级稻示范推广实施方案汇报材料(多媒体),每省(市)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会务工作委托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承办。
  联系人:张新明  林友华
  电话:010-64195085

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会议日程安排
时 间
会议内容
主持人
4月6日
报 到
科教司计划处
4月7日
8:30—10:30
开幕式:
1、农业部张宝文副部长讲话
2、财政部农业司领导讲话
3、科技部农社司领导讲话
4、其他领导讲话
科教司张凤桐司长
10:40-12:00
研究审定12个省超级稻示范与推广实施方案(每个省汇报10分钟,专家组评议10分钟)
专家组组长
14:00:17:00
研究审定12个省超级稻示范与推广实施方案(每个省汇报10分钟,专家组评议10分钟)
专家组组长
17:00--18:00
会议总结:
1、宣布各省实施方案(实施县名单)
2、石燕泉副司长作会议总结(安排部署2005年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
程金根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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