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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区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28 生效日期: 2005-06-28
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济政办字[2005]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和做好大中城市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工作的部署,不断完善我市地震地质基础资料,提高城区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在我市城区开展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时间安排
  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布局现状及城市发展的需要,城区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主要在450平方公里范围内开展。自2005年起至2006年分两年完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
  市地震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无偿提供资料,协助办理有关事项。财政部门负责有关经费的落实和监督;规划部门负责提供工作区内所需基础图件;公安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所需特殊工程车辆的通行和必要路口、线路的交通管制及爆破物品的审批;建设、公用、电力、通信部门负责提供有关地下管道和设施资料;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各类必须的地质、勘探资料;水利、交通等部门负责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各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各自范围内有关协调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城区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规划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发改委、建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财政局、公安局、市政公用局、水利局、交通局、地震局,各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和济南供电公司山东通信公司济南分公司等单位组成,并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临时召集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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