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银办发[2002]1号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大连、无锡、锦州、秦皇岛市中心支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春、大连、南京、沈阳、石家庄证券监管办公室(特派员办事处);新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北方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河北省证券公司、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市商业银行、无锡市商业银行: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于2001年11月21日对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实施了停业整顿。为进一步了解该公司债务情况,研究处置措施建议,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司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部研究决定在北京召开“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停业整顿有关问题紧急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2年1月9日(星期三)上午9点,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航天桥东南角)华融大厦二层会议室。
二00二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