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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南山一棵树观景园区试行门票价格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27 生效日期: 2003-07-01
发布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渝价[2003]360号
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
  你局《关于南山一棵树观景园区(含台、阁)调整门票价格函》(渝园林函[2003]82号)收悉。
  市南山公园自2002年11月开始,投资150万元进行一棵树观景环境改造和观景区的配套建设工程。现已建成了以观景台、阁为观景游览中心的一棵树观景园区。观景园区的建成,是在原观景台、阁的基础上,拓展了游览、观景空间,扩大了游览、观景面积,增加了观景层次,增强了观景效果,使游览、观景、休憩等功能进一步完善,到目前为止,一棵树观景园区(含台、阁)总投资已达1200余万元,南山公园自筹资金700余万元。
  根据现已建成的观景园区(含台、阁)的投资规模、使用价值、游览观景及服务功能,并根据《重庆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渝价[2000]873号)规定,经我局研究,同意南山一棵树观景园区入园门票实行一票制,门票价格定为每人每票10元。南山一棵树观景园区门票价格应对1.2米以下儿童免票;现役军人、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免票;七十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证件5折优惠;旅游团队(10人以上含10人)8折优惠;学生团体5折优惠。
  请你局督促市南山公园管理处努力提高整个观景园区的旅游服务水平,按照市物价局关于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一棵树观景园区门票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
  本复函于二00三年七月一日起试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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