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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直销监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7-11 生效日期: 2006-07-11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工商人字[2006]129号

直销监管局: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增设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6]16号),直销监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总局党组研究同意,现予印发。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直销监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主要职责
  研究拟定直销监管和禁止传销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按照职责分工和法律规定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大要案件,指导本系统直销业监管和打击传销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直销监管局设置3个职能处。
  (一)综合处
  1、负责起草本局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文件、报告。
  2、承担本系统业务工作的综合性调研和本局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提出本系统业务培训工作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3、负责本局综合行政事务及文秘、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4、面向社会组织开展直销和禁止传销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负责本局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监管网站的维护与管理。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直销监管处
  1、研究拟定监管直销市场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
  2、组织、指导本系统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3、协同商务部门,根据直销业发展状况和消费者的需求,确定、公布直销产品的范围。
  4、负责办理商务部门有关申请设立直销企业从事直销业务征求意见回复及直销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等工作。
  5、负责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组织对直销员业务培训直销企业信息报备、信息披露、保证金存缴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6、组织、指导本系统开展直销监管工作,查办直销违规案件,对违规直销的大要案件进行督办。
  7、对直销市场进行调研和动态分析,了解掌握直销市场运行情况,指导建立直销企业的信用档案。
  8、办理和指导本系统受理对违规直销的举报、投诉等工作。
  9、协助办理直销案件的行政复议
  10、 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禁止传销处
  1、研究拟定禁止传销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
  2、组织、指导本系统开展禁止传销工作。
  3、组织、指导本系统查办传销案件,督办传销大要案件,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4、组织、指导查处利用互联网传销的案件。
  5、负责对禁止传销工作和传销活动状况的动态调研、搜集、整理、分析数据资料。
  6、组织、指导本系统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传销行为的警示、提示。
  7、办理并指导本系统受理对传销活动的举报、投诉等工作。
  8、协助办理传销案件的行政复议
  9、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将公平交易局(打击传销办公室)的1个领导职数和打击传销处的5个编制划入直销监管局,其余人员在机关行政编制限额内调剂解决,人员总数控制在15人以内。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三个职能处,处长、副处长均按一正一副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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