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甘价费[2002]156号
省农业厅:
你厅《关于正式核定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自考大专班和中专后继续教育助学辅导费执行原收费标准的报告》(甘农科函(2001)034号)收悉。根据我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自考大专班助学辅导费多年的执行情况及教学范围的增加,经研究,现将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在全省开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农业推广专业和中专后继续教育大专班学历教育,对参加上述专业学习者设立助学辅导班,收取助学辅导费每生每门课95元。每门课的辅导时间为80个课时。
二、所收辅导费用于支付辅导教师报酬、教学场地租用、辅导教育培训等项目的开支,不得挪作它用。
三、各收费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到指定的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按时参加年审,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所收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