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
为不断提高运动员的科学文化素质,解决运动员后顾之忧,更好地调动广大运动员献身体育事业的积极性,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继2004年招收部分优秀退役运动员免试进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英语系英语专业本科学习之后,2005年计划再招收部分优秀退役运动员参加半年预科学习,经测试,将择优录取26名进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英语系英语专业本科(体育方向)学习。我中心受人事司委托,现就有关推荐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运动成绩优秀,曾获得全运会以及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等全国年度最高水平比赛前3名;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前6名;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前8名或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及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三)具有强烈的学习愿望,有一定英语基础(需要测试);
(四)具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
(五)身体健康
二、选拔录取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退役运动员自愿报名并填写《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
(二)各省(区、市)体育局按照运动员免试入学规定进行推荐。
(三)上报总局人事司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人选报总局审批后向二外推荐。
(四)二外进行初试后,下发预科班学习通知。2005年3月开始预科班学习。
(五)半年预科学习后,由二外进行测试并择优录取,2005年9月进入二外英语系英语专业本科(体育方向)学习。
三、学习费用
(一)招收的运动员需先参加半年的预科班学习,学费为每人3300元,住宿费为每人每年1200元左右。如运动员通过测试进入本科学习,预科期间学费、住宿费由体育总局给予资助。
(二)本科学制为四年,收费标准参考当年二外本科新生收费标准。符合条件的运动员可申请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设立的退役运动员助学金。
四、有关事项
(一)运动员被录取后,由二外按照全日制本科学生进行管理,户口和档案关系脱离原单位,毕业时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规定择业。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并严格按照条件进行推荐。
(三)请各省(区、市)体育局人事部门于2月7日前统一将推荐报告,《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等材料报到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所附材料中请一并提供最终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运动成绩证明(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项目中心出具证明)。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联系人:李立东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
联系人:张锐铧、李凤琴
电 话:(010)87182416 67187075 87182214
附件: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北京第二外
二○○五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