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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调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9-10 生效日期: 2001-09-10
发布部门: 甘肃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甘价房地[2001]197号
  各地、州、市物价委(局、处)、甘肃矿区、东风场区、甘肃厂区物价委(局):
  为了摸清我省农民建房收费情况,更好地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建房收费的专项调查工作。请各地物价部门按调查提纲的要求认真进行调查,于九月底前将调查情况上报省物价局。
附件:1、农民建房收费调查表
  2、农民建房收费专项调查提纲
  农民建房收费调查表
  调查单位  调查对象  日期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  收费性质  收费依据  年收费额(万元)  备注
  农民建房收费专项调查提纲
  一、调查目的
  近年来我省一些农村地区的乱收费、乱涨价、乱摊派、乱集资等现象仍很严重。农民建房收费普遍存在“二多一高”现象,即审批单位多、收费项目多、收费标准高。广大农民反映十分强烈。为了便于省上和各地更好地掌握农民建房收费情况,解决农民建房收费乱、负担重的问题,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建房负担的政策措施,决定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调查。
  二、调查任务
  1、调查和搜集全省各地农民建房收费(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时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全面掌握各项收费审批单位、收费单位和收费标准。
  2、全面清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建房收费的文件。
  3、调查农民建房的审批部门、环节和程序。
  4、分析研究调查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调查内容
  涉及农民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过程中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详见调查表)。
  四、调查对象
  1、各级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和涉及农民建房收费部门。
  2、部分进行建房的农民。
  五、调查方法
  农民建房收费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方式采用报表与走访相结合的方式。
  为保证农民建房收费调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选择调查单位和调查项目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代表性强。
  (1)选择农民建房相对比较多和集中的地区。
  (2)选择的调查对象应具有一定的覆盖面,相同的调查对象至少有三个以上调查单位填报,以确保代表性。
  2、选择调查对象时要兼顾不同的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不仅要选择政府部门,也要选择集体单位和农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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