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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文明淄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23 生效日期: 2005-03-23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中共淄博市委
发布文号: 淄发[2005]9号

按照省委开展“文明山东”建设的统一部署,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和促进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条件,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实施“文明淄博”建设工程,进一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建设“文明淄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总目标,以建设“文明淄博”为主线,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主体,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习型城市建设、温馨社区建设、农村“三个一”建设和诚信淄博建设为重点,着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服务品牌、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四大工程,全面动员、科学规划、强化措施,大力推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个文明共同进步,为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大市、绿色城市和实现“两提前、一率先”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
  把建设“文明淄博”和创建文明城市结合起来,以“文明淄博”建设统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带动和促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总抓手,一起部署,一起推进,努力营造开拓创新的发展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今后几年精神文明建设的总目标,分年度,有重点,定措施,扎扎实实推进工作,争取早日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2005年要集中力量,全力创建首批省级文明城市,积极争创“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确保“文明淄博”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具体工作中,要立足我市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全面组织实施好“四大工程”。
  (一)全面组织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措施,确保实现三年治理的目标任务。年内突出抓好垃圾处理系统建设、广告综合整治、社区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治理、市区和村镇主要道路、中心镇和重点镇驻地治理等重点工作,使城乡面貌有一个显著的变化。同时结合绿色城市、园林城市、碧水蓝天计划、生态城市建设,全面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努力打造蓝天、碧水、绿地,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大力推进绿色城市建设,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围绕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目标,突出抓好城市园林绿化和绿色大通道建设,抓好大环境绿化建设,加大绿量提升质量,不断提高绿色城市建设水平。全面落实生态城市和环保模范市建设任务,突出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力争使废弃物处理达标。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好张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好用好各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确保2005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同时,将猪龙河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分期分段实施。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清洁能源的使用步伐,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力度,在烟尘控制、环境噪声、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等方面力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突出抓好城市容貌秩序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年内要破解长期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三大难题,即公共场所和主次干道摊点、车辆等乱摆乱放难题,乱贴乱画乱挂难题和垃圾管理上的卫生死角难题。各区县及有关部门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加大城市综合执法力度,坚决制止各类不文明行为,彻底加以解决。公用电话、邮箱、果皮箱、报栏等所有城市公共设施管理要落实责任,确保精心保护,减少人为损坏现象。
  坚持以人为本,实施“创建文明城市百件实事工程”。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由各区县、各部门列出一批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具体实事、好事,切实抓好落实,在城市环境治理、公共设施建设、背街小巷整治、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创出新水平。抓好城市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配套,主要道路、公园、公厕等公共场所都要查缺补漏,建立无障碍设施。
  (二)全面组织实施创建服务品牌工程。以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强“诚信淄博”建设为重点,强化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努力打造行业服务品牌,不断提高社会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要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经济、法制、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的综合素质培训,不断增强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执法单位要确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行公务。建设好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等各类集中办公的“窗口式”服务大厅,使政府部门办事程序公开、规范、高效。建设好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及时更新内容,利用政务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施好再就业工程,不断提高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加强“诚信淄博”建设,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和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把“诚信淄博”建设的任务进一步落到实处。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杜绝影响恶劣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事件发生。各级各部门要热心为企业、为市民服务,开展“结穷亲、解民忧、受教育、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落实机关“十不准”和机关文明服务规范,坚决制止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农民负担现象,对公务人员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坚决惩处。
  进一步拓宽文明行业创建工作领域。按照一条线一条线推进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和商品服务信誉制,提高文明行业整体创建水平。大力推行“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医疗、公用、教育、劳动、民政、交通、工商、质监、药监等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行业要建立高效的社会监督和投诉处理机制,确保行业服务优质规范高效。继续深化行风评议活动,组织社会各界群众民主评议行风,使行风评议和社会监督更有针对性、实效性。抓好放心工程建设,不断扩大“放心药店”、“放心粮油”、“放心市场”等覆盖面,引导相关行业着力塑造放心品牌,为群众提供健康、安全、优质、高效的行业服务。
  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品牌战略。突出抓好各类服务性品牌建设,在提高质量、拓展内涵的基础上,形成独具的品牌效应。加强“12345”行政投诉热线以及“110”、“148”、“12315”等市民服务热线建设,使之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在全市组织开展“共铸社会诚信、创建服务品牌”活动,各级、各行业、各部门要制定各项服务品牌的工作标准、工作规程,加大物质投入,严格管理,长期培育,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注册商标,推向市场,产业运作,努力打造名牌,在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推出一批影响大、感召力强的服务品牌。
  (三)全面组织实施城乡社区建设工程。进一步落实《社区建设三年发展规划》,以“温馨社区”、“和谐社区”和农村“三个一”创建工作为重点,突出抓好城乡社区环境、安全、服务和文化建设,实现强街带居、联片创建、城乡互动、共同提高,夯实文明城市建设基础。
  营造安居乐业的社区生活环境。深入开展“温馨社区”创建活动,从亮化、绿化、硬化、净化、美化、秩序优、生态优入手,促进社区环境温馨;从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健全社区服务项目、改善社区服务方式入手,促进社区服务温馨;从加强阵地建设、健全文化活动队伍入手,促进社区文化温馨;从加强居民道德教育、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入手,促进社区人际关系温馨。在抓好典型示范带动的基础上,不断强化社区承载服务功能。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措施,进社区、办实事,积极开展社区服务。要深入开展好“温馨物业管理小区”、“绿色社区”、“绿色文明家园”创建活动,提高社区建设水平。
  进一步加强社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淄博”、“平安社区”建设各项任务,突出抓好基层治安管理,落实好联防、联动各项措施。要坚持社区民警值班制度,各居住小区技防、人防、消防水平要尽快达到国家及省有关部门标准要求。要落实“扫黄打非”各项任务,坚决打击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坚决打击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的安全感。健全社区组织网络,强化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逐步推行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共同管理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制度。
  扎实推进农村“三个一”创建活动。抓好“三个一”典型培育,发挥示范作用,选树一批建设一条街、一个垃圾处理系统、一个小康书屋建设的先进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组织开展农村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引导培养农民现代文明的生活观念和文明行为。认真组织开展好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
  (四)全面组织实施市民素质教育工程。从机关、社区、学校、农村等各个层面抓起,加快实施新时期市民文明素质教育计划,提高市民整体素质。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宣传贯彻“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和“淄博市民文明公约”,倡导所有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制定完善具体的市民行为公约,促进市民文明行为的养成。坚持教育实践并重,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在全市组织开展“建文明淄博、做文明市民”大讨论活动,形成人人为建设“文明淄博”建言献策,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良好社会格局,使创建文明城市有关知识、“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市民文明公约等宣传到广大群众,深入到市民人心。继续开展市民文明行为五项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共创文明城。
  突出抓好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把德育放在素质教育首位,贯穿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科普、道德实践、社会实践等活动。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革命遗址、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精心组织活动、加强内部管理、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为未成年人服务。组织开展“心系祖国健康成长”主题教育活动,督促落实好市委确定的为未成年人办得15件实事和相关部门办得百件实事,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对大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文化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把思想道德建设与课堂教育、社会实践、校园文化融为一体,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认真组织开展好“创建文明校园、争做文明大学生”活动。要以抗日战争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和红军长征7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认真策划举办系列纪念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爱国主义教育热潮。
  着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突出抓好学习型城市建设,继续深入组织实施“知识普及、知识更新、载体建设、人才建设”四项工程,有重点地推出一批先进典型,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有针对性地设计开展学习活动。以“文化大市”建设为总抓手,全面加强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影视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开展好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健身、科普活动,不断提高社会覆盖面和参与度。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好现有图书馆、档案馆、群众艺术馆的作用。组织好精品工程建设,弘扬先进文化,城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要按照《淄博市文化大市建设纲要》要求,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设一批、完善一批、改造一批、共享一批,确保市民业余文体生活丰富多彩。
  三、方法步骤
  建设“文明淄博”、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要在巩固多年来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强化薄弱环节,自始至终把各项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同时,又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要求,突出工作重点。今年我市工作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1)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建设“文明淄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区县、各部门要层层进行再动员,明确任务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落实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2)新闻宣传单位要制订详细的宣传方案,开办专题专栏,配发系列评论、专题文章,制作主题性、引导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在黄金时间增加、插播创建活动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及时报道全市创建动态,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3)制作建设“文明淄博”、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品,设置一些永久性大中型宣传牌或灯箱,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动员全市人人参与,共创美好家园。
  2、集中创建阶段。2005年8月底前,各区县、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承担的责任和任务,对照四大工程、六个环境建设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特别是对全市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公共场所秩序组织大型专项治理,由有关部门制定出具体实施意见,采取坚决措施,集中解决影响淄博文明形象的突出问题。大力抓好市民素质教育工作,集中开展对不文明行为的整治劝诫活动。以现场办公、专题督查等形式,重点排查解决面上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对城市环境卫生整治、街巷基础设施建设、光明工程实施、绿化美化等工作再发动、再提高,对照标准条件,查缺补漏,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3、检查考核阶段。由创城领导小组组织检查,按照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对各区县、各单位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年度政绩考核内容。按照省里的部署,由市创城办公室组织好申报、迎检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和三个文明建设总体成绩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一个牵头活动。建设“文明淄博”、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涉及精神文明建设,而且涉及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摆到领导工作的重要日程。各级、各系统都要成立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实施“一把手”工程,扎扎实实予以推进。在编制“十一五”计划时,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研究制定建设“文明淄博”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快速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2、明确工作责任,狠抓执行落实。按照“四项工程”和六个环境的创建内容,分解任务,落实到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明确到具体部门和单位(见附表),分头分项打好攻坚战。建立健全目标决策、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对今年的任务目标和要求,要明确责任分工、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完成时限,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人的工作目标和责任都要明确化、具体化,强化领导责任、量化区县、部门责任,细化工作人员责任,建立和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全岗、全程的执行责任体系。
  3、建立工作机构,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建设“文明淄博”、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要抽调精干力量,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办公,全面落实阶段性重点任务和措施,集中做好协调指导、检查督查工作。要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各级文明委的办事机构,强化职能,充实力量。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成立六个环境建设专业组,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各专业组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制订具体实施意见,把任务明确到每个单位、每个责任人。对创建工作实行严格的决策执行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对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通报一次,对阶段性工作部署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要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执行责任人抓好落实。对执行不到位、不落实的,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创建办要组织认真落实市里交办的工作任务,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卓有成效地推进工作。
  4、加大投入力度,健全保障机制。物质文明建设要靠投入,精神文明建设更要靠投入。要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机制,切实加大投入。要借鉴外地经验,对文化、影视、卫生、体育等各项涉及精神文明建设的经费实行计划单列,预算资金统一调配使用,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集中人财物力,有步骤、分阶段,每年抓几个大项目,改善城市文化设施,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树立城市文化形象。要确保“文明淄博”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开支。
  5、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工作实效。建设“文明淄博”、创建文明城市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从具体事情做起,从群众关心的问题做起,从每个人自身做起,凝神聚力真抓实干,务求全胜。各责任牵头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与,抓好协调,用强有力的措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承担的任务。要使创城过程成为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全面提升城市形象的过程,总结经验,创出特色,形成合力,逐步形成充满活力的长效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附:淄博市建设“文明淄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表(略)
200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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