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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3-25 生效日期: 1999-03-25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解放军国有资产管理局,新疆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
  为了适应政府机构改革和资产评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需要,财政部决定更换新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现将换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的组织工作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统一组织换证工作,并直接负责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直接联系的资产评估机构(即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直接管理的资产评估机构)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换证工作,各省级资产评估协会负责在本协会所辖资产评估机构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换证工作。

  二、换证的步骤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或注册资产评估师管理部门)在接到本通知后要结合清理整顿检查的情况,对所辖范围内的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和非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分别进行统计,列出名单表,于1999年6月30日以前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申报所需新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证书(用于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各省级协会(或注册资产评估师管理部门)提供的名单进行审核后下发证书。
  (二)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直接联系的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由所在机构进行统计,列出名单,直接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申请换发新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在上述资产评估机构挂名但不在机构专职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由所在机构进行统计,列出名单,直接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申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证书。

  三、证书的管理
  (一)新的证书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证书两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用于更换专职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证书;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证书用于更换非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证书,新证书自换证之日起有效。
  (二)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更换取新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仍沿用原注册证书的编号,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更换的非执业会员证书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统一编号。
  (三)旧证书由负责换发新证的部门收回、核查和处理。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原注册证书由各省级资产评估协会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直接联系的资产评估机构统一交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四、换证工作的几项要求
  (一)各地对这次换证工作要作出部署,认真细致地做好换征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二)在这次换证过程中,一并完成注册资产评估师个人会员1999年度会费收缴工作。标准为,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每人每年50元,非执业会员每人每年20元。以前年度欠交会费的(从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或非执业会员资格的年份算起)应一并补交。
  (三)此次换证工作截止到1999年12月31日。期间未换新证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将丧失资产评估执业资格。
  (四)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将对各省换证工作进行抽查。对换证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涉及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取消其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涉及换证管理部门的,将对发证部门通报批评,并责成其纠正错误。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
  国家计委拟定的《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已以国办发(1999)20号予以转发。该实施意见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的实施和管理办法,其中规定:
  “严格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基建程序管理。自1999年起,国家将批准条件成熟的城市启动轨道交通项目。新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开工报告,必须上报国家计委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并以国产化率目标作为审批立项的首要条件。未经批准,各地一律不得对外开展实质性工作。项目单位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包括进口设备清单和利用外资方案。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批准的可行性报告研究办理有关手续。”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审批城市轨道车辆、牵引传动与控制系统、铝合金车体材料、信号系统领域的项目。上述领域的建设项目(含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项目),不论限额以上或限额以下,一律报经国家计委审查或审批。
  请你关在接受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时,严格按上述规定办理,认真审核,如遇问题,及时与总署关税征管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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