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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06 生效日期: 2005-02-06
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中共山东省委
发布文号: 鲁发[2005]1号
2004年,我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出现了多年来少有的好形势,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农村社会事业和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2004年全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好形势是在多种有利因素共同作用下取得的,农业基础还不够稳固,结构性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保持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加快发展的任务仍很艰巨。
  2005年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摆正“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强化经济结构调整主线,突出增加收入这个关键,搞好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这个保证,力争“三农”,工作明显好于2004年。2005年农村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全省农业增加值增长4%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以上,农产品出口增长10%以上。
一、加大政策扶持和落实力度   1.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2005年全省农业税税率再降低2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同比例降低。因减免农业税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由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有条件的市和县(市、区)可自主决定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国家对乡村两级的转移支付必须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决不准截留、滞留。
  2.强化和完善农业补贴政策。2005年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继续实施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各级财政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补贴资金,扩大补贴范围。
  3.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要切实向“三农”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省、市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加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级财政要从预算内新增财政收入中安排一部分资金,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民投资投劳兴建小微型农田水利设施给予适当补贴。继续落实好国有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20%以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政策。要进一步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统筹安排,提高投资效益。
  4.严格保护耕地。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建立基本农田划定、补划备案和年度核查制度,加强基本农田日常监管,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实行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征地补偿办法,抓紧制定并实施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5.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土地承包法》及我省的《实施办法》,做好土地延包工作,切实解决延包不到期、随意收回农户承包地、“两田制”等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尽快实施农村土地承包微机化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在农户自愿、有偿的前提下依法进行,防止片面追求土地集中。尊重和保障农户拥有承包地和从事农业生产的权利,尊重和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主权。
  6.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坚持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搞好农村中小学教材印刷招标试点,降低教材价格。认真落实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一费制”、农村报刊订阅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坚决杜绝“三乱”,严防农民负担反弹。规范和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省里选择部分县(市、区)对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发展公益事业实行补助试点。

二、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7.确保粮食稳定增产。坚持全省确保基本农田8000万亩,粮食播种面积1亿亩,粮食总产700亿斤的粮食生产“三条底线”。认真组织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省级粮食“双增工程”,搞好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建设优质粮食产业带。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加大粮食产销衔接力度,确保优质优价。加快实施沃土工程,大力推广深耕深翻、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积极应用新型生物有机肥,引导农民多施农家肥,努力培肥地力。
  8.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认真实施《山东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建设规模化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优势产品、优势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建设高效农业产业带。不断调整优化果品、蔬菜、茶叶、花卉等优势产品的品种、品质结构,积极培育和发展食用菌、中药材、牧草等新型高效特色产业和产品。加快推行特色农产品原产地等标识制度,维护原产地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做大做强名牌产品,进一步增强我省农业的特色优势和品牌优势。
  9.做大做强畜牧业和水产业。加快建立畜禽良种繁育体系、优质安全饲料生产体系、重大动物疫病检测预警和预防控制系统。组织实施包括奶牛良种在内的畜禽良种繁育补贴。继续搞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和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落实小额信贷、财政贴息等扶持政策,加强规模养殖和畜牧小区建设。尽快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治队伍,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机构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海上山东”建设。大力推进渔业结构调整,扩大海珍品养殖规模,搞好疫病防治,加快培植海珍品和名优淡水产品的规模和品牌优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建设一批名特优无公害渔业生产基地,支持发展远洋捕捞。落实好渔业国债项目配套资金,加大对公益性渔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推进海域综合整治,实施“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建设渔业生态保护区。继续落实专项资金,促进渔民转产转业。
  10.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解决“三农”问题,关键要靠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增强县域经济的实力。要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食品工业,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食品工业体系。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对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发展乡村特色旅游、餐饮娱乐、中介服务等第三产业。落实扶持政策,调动广大农民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积极性。搞好县城和中心镇建设,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
  11.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各级财政要大幅度增加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投入,进一步搞好农民转业转岗培训工作,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努力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发展农村劳务中介组织,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网络。继续组织实施好“西输东接”工程和“南下北上”行动,着力打造特色劳务品牌。免费为农村劳动力开放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对出国务工的农村劳动力,给予小额信贷优惠政策。改善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力争年内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00万人以上。

三、深入实施以农业产业化为重点的“三化”联动战略   12.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继续对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实行贷款贴息,将30个经济欠发达县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型龙头企业也纳入扶持范围。各金融机构要探索新的银企合作方式,积极改进和加强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服务。鼓励龙头企业兼并联合和资产重组,到各地建基地、办工厂、搞联营。鼓励龙头企业以多种联接方式,带动基地和农户发展。鼓励农民以生产要素入股,参与龙头企业建设,促进农民与龙头企业紧密联结。增加财政扶持资金,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所办加工、流通实体适当减免有关税费。要充分发挥好供销社的作用,积极推进供销社体制改革,搞活经营机制,带动农民致富。
  13.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以实施“山东省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绿卡行动计划”为重点,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的发展。大力开发农业名优产品,增强我省农产品的品牌优势。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扶持力度,尽快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和认证管理体系。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实施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整顿规范农兽药经营销售市场,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继续整合检验检测资源,统筹布点,统一检测标准,力争3年内建立起覆盖全省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各级政府要对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给予重点扶持。
  14.大力推进农产品市场多元化。坚持多元化格局,主攻国际市场和国内中心城市,全方位开拓农产品市场。制定扶持政策,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在继续搞好集贸市场建设的同时,把建设农产品产地、销地批发市场、农产品超市以及期货市场作为重点,培育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建设完善济南、青岛、潍坊三大农产品市场平台。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农产品现代物流和会展经济,鼓励农产品直接进超市,鼓励农产品营销企业在大中城市搭建山东农产品展示交易窗口。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继续采取扶持措施,加强农产品出口加工区和出口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扩大农产品出口。

四、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15.搞好大中型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山东水网建设,集中力量确保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胶东调水、黄河标准化堤防、治淮东调南下续建等骨干水利工程按计划实施。切实抓好列入国家规划的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力争年内完成28座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搞好大汶河、洙赵新河、东鱼河等骨干河道治理,实施好在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全面推进灌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探索运转有效、收费合理的新型管理模式。
  16.加快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预算内经常性固定资产投资和国债资金要增加安排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土地出让金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突出发展节水农业,重点搞好田间防渗工程配套,扶持推广低压管道输水技术,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从2005年起,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对农民购买节水设备和推广先进实用节水技术进行补助试点。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搞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责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机制、新办法。用足用好“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对农民兴建小微型水利设施所需材料给予适当补助。
  17.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以治水改土为重点,加快荒山、荒坡的综合治理,加大盐碱涝洼地的开发整治。抓好湖区、蓄滞洪区、黄河南北展区和库区移民村的改造。加快黄河三角洲开发步伐。要把中低产田改造作为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新的增长点,新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重点投向中低产田面积较大的地区。继续搞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努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18.加强以植树造林为重点的生态建设。加大植树造林力度,突出抓好荒山、荒地、荒滩,沿路、沿河、沿海和环城绿化,继续推进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和以农田林网为重点的平原绿化等林业工程,完善农业生态屏障,推进生态省建设。积极调整林业结构,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名特优经济林、苗木花卉等林业生产基地。切实防治耕地和水污染。巩固、扩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保持生态平衡。

五、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建设   19.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研投入体系。省级科技投入要不断提高用于农业科研的比重,有关重大科技项目和攻关计划要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科研投资的规模。深化农业科研改革,大力促进农业科研机构转型转制,鼓励引导科研单位与农业企业联合,组建科研、生产、推广与应用一体的联合体。整合农业科研资源,加快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对农业关键技术和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加强农业领域的工程中心、良种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改善农业科研机构设施条件和装备水平。
  20.加快农业科技推广。继续实施“良种产业化工程”,搞好大宗农作物、畜禽、水产良种的扩繁与推广。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扶持科技示范户,提高新技术、新成果的普及到位率。继续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资金,扩大重大农技推广专项补贴规模。启动实施省级“重大农业技术发布与推广行动”,在成熟技术成果中筛选确定20项重大农业技术,进行重点推广。进一步搞好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
  21.加快建立新型社会化农技推广体系。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快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立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教育部门、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相互补充、运转高效的新型社会化农技推广体系。对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各级财政要在经费上予以保证。一般性技术推广和经营性服务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积极探索农技推广的新机制和新办法,实行农技推广项目招投标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完善农业科技人员技术入股、技术承包、技术服务的有关政策,促进科技人员收入与农民利益紧密挂钩,鼓励更多的科技人员服务“三农”。

六、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22.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新形势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新机制,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搞活农村投资市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开发建设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小型水库、河道工程等小型水利设施和海域滩涂、山场林地等产权制度改革。农户自建或自用为主的小微型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由乡(镇)政府核发产权证。对业主开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要给予一定扶持,并规范收费标准和服务行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要规范程序,依法操作,坚持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保证公正性和透明度。要切实保障集体利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保证集体有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23.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按照大商贸、大市场的要求,加快新型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培育运销合作组织和流通中介组织,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发挥龙头企业在农产品营销中的作用,构建多渠道、多元化的农产品流通主体。重视发挥供销社在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搞活农产品流通和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的作用。鼓励邮政系统开展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连锁配送业务。气象工作要加强对农业的服务,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从2005年起,开通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整车装运鲜活农产品车辆,在全省范围内减收或免收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过路过桥费,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经营机制转换,鼓励有资质的粮食购销和用粮企业到产区直接向农民收购粮食。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完善地方储备粮体系建设,正确引导市场粮价走势,保持粮价合理水平。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确保农资价格基本稳定。
  24.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发挥其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作用。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业银行要创新服务方式,扩大服务范围,支持农业,服务农村。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加大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继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落实农村信用社新增贷款的60%以上、县及县以下有吸储业务的金融机构新增储蓄存款的50%以上用于支持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积极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探索建立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加快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在探索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同时,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农业保险。
  25.积极推进乡镇配套改革。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对乡镇人员编制实行省级总量管理,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只能减少,不能增加。按照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服务分开的原则,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加快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乡镇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配套的约束机制。积极探索采取鼓励创业、再就业安置、货币补偿、身份置换、社会保障等办法,分流超编人员。加强县乡财源建设,加大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乡镇正常运转。

七、推进农村社会事业统筹协调发展   26.继续搞好农村“路水电医学”建设。调整公路建设投资结构,继续搞好乡村道路改造。在解决历史性缺水人口吃水困难的基础上,启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争取3年内全省80%以上的村庄用上安全卫生的自来水。加大投资力度,改造完善农村电网设施。加快县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继续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范围。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落实中小学公用经费,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逐步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兔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新增扶贫资金要重点支持贫困乡村发展教育事业。搞好农村计划生育,鼓励晚婚晚育,扩大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大力推广“一地三改”户用沼气等生态农业技术,加快农村生态能源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27.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进一步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快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户救济制度,把农村低保和特困户救济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组织实施好全省第二期重点扶持乡镇三年扶贫开发计划,切实用好扶贫贴息贷款,积极开展贫困农户小额贷款试点。

八、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28.切实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位置。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坚持把“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作为处理新形势下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指导思想,作为制定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的基本依据,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经济分配格局,更加主动地加强农业基础工作,积极建立农业和农村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充分认识“三农”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位置,做到加强“三农’、的决心不能动摇,扶持“三农”的力度不能减弱,推动“三农”的工作不能松懈。要制定规划,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快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29.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努力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选好配强村级班子,加大“一人兼”和交叉任职比例,减少村干部职数。继续搞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试点,提高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增强带领群众共同富裕的本领和自觉性。各级要切实解决好村级组织正常运转问题,通过转移支付确保村干部基本工资、村办公经费和五保户供养等基本支出。在增强基层经济实力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开展化解乡村集体债务试点。
  30.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行党员议事、村民议事和民主理财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继续搞好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加强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推进农村法制建设,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发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各级党委、政府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现,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农业和农村工作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二○○五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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