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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执业药师政策与药学教育改革高级研讨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27 生效日期: 2001-08-27
发布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高等医药学校及有关院系,各中等医药专业学校: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是世界各国对药师这一特殊职业领域普遍采用的职业准入控制制度。我国从1994年开始推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几年来,执业药师资格认证政策不断调整、完善;同时对执业药师制度进一步立法和制定助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立法基础研究工作基本完成。可以预见,执业药师政策,以及医药领域执业药师人才市场将发生深刻的变化。
  执业药师政策的变化直接影响医药领域药学技术人才数量与质量的变化,从而影响药学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领域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的变化。教育是面向未来的事业。培养执业药师和助理执业药师的药学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机构应面向未来洞悉国家执业药师政策的变化趋势,并依此研究确立药学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调整、改革的走向。
  为此,在执业药师政策及立法基础研究工作基本完成之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拟于2001年12月初在中国执业药师论坛2001年年会期间召集执业药师政策研究专家、有关政府官员和药学教育机构领导者及学者、教学管理人员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执业药师政策与药学教育改革高级研讨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执业药师政策趋势与药学教育变革走向。
  二、会议主要内容:
  1、报告并进一步分析执业药师政策变化趋势;
  2、研究执业药师政策变化对药学教育机构培养数量和质量的影响;
  3、报告并进一步分析药学教育机构培养数量和质量的现状与差距;
  4、研究药学教育机构在教育观念、专业设置、课程结构、培养模式等方面应变执业药
  师政策变化的变革方针和策略。
  三、参会人员:
  药学高等、中等专业教育机构领导人、教务长及有关教学管理人员、专家。
  四、会议时间、地点:
  2001年12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
  1、请参会单位将会议回执于2001年11月20前反馈给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会议联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丁晋垣、李丽锦;电话:
  01068313344??0443、0403、传真:01088383732;地址:北京市北礼士路甲38
  号SDA办公楼403室;邮编:100810。
  2、会议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二OO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执业药师政策与药学教育改革高级研讨会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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