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农渔发[2006]20号
辽宁、浙江、福建、广东省渔业主管厅(局):
根据《远洋渔业管理规定》,我部同意授予丹东海顺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舟山市金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舟山润达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舟山市中盛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舟山兴宇远洋渔业有限公司、福州东鑫龙远洋渔业有限公司、福州宏龙海洋水产有限公司、广东华龙远洋渔业有限公司8家企业2006年度第四批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并核发《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
《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由我部统一发放。请上述公司到所在省渔业主管厅(局)领取。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