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下达融资中心原占用再贷款拆借划转所需再贷款额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3-01 生效日期: 1999-03-01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银货政[1999]14号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根据人民银行原广东省分行《关于调增我分行再贷款额度的请示》粤银发[1998]522号上报情况,经审核,现下达你行融资中心原占用再贷款划转所需再贷款额度13165.4万元,其中:占用再贷款拆给金融机构资金利息转本金1628.7万元;用其他资金来源拆给商业银行资金本息11536.7万元。此项资金统计在短期融通资金项下,列其中:“融资中心占用再贷款拆出资金划转”,总行实行按月考核。请你行务必按本通知的“融资中心原占用再贷款拆借应划转人民银行再贷款核准表”(附件一)所列项目逐项划转,专款专用,并按照银货政[1998]112、122、138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1999年3月1日 附:一、融资中心原占用再贷款拆借应划转人民银行再贷款核准表
二、人民银行再贷款额度通知书(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