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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汽车零担货运站站务管理办法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1987-12-14 生效日期: 1988-02-01
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布文号: 交公路字[1987]87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汽车零担货运站(以下简称零担站),是经营汽车零担货物运输的服务单位和零担货物的集散场所,担负着组织零担运输生产、为货主服务、班线管理及信息传输等方面的任务。为了加强对零担站的科学管理,不断提高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汽车零担货物运输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汽车零担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零担站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坚持安全优质,文明服务的方针,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的需要。



    第三条 各级零担站(含代理点)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零担站的设置、设施、人员及班组管理






    第四条 零担站的分级及设置

  根据零担货物吞吐量及当地经济发展状况,零担站分为一、二、三级。业务量极少的地方可设立代理点。较大城市可设中心站和若干分站。零担站的设置与撤销按《汽车零担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办理。

    关联法规    

    第五条 零担站的设施

  一、一、二级站

  1.营业室(一级站应分别设立托运、提货营业)室。室内应设置营运线路图,营运班期表,里程运价表,营运站点分布图,托运须知、禁、限运货物通告,日历牌、公告板、留言处、意见簿、时钟、公用电话及书桌等。

  2.货主休息室(兼业务洽谈室)。室内应设置桌椅和茶具。

  3.仓库。应设置可靠的防雨、通风、消防、防窃、防鼠设施及方便装卸货物的高站台,配备适用的计量器具。

  4.配备必要的装卸机具和小型取送货车辆。

  二、三级站

  1.营业室。室内应设置营运线路图,营运班期表,里程运价表,托运须知,禁、限运货物通告及方便货主办理托运手续的书写工具。

  2.仓库。应设置可靠的防雨、防火、防窃、防鼠设施,配备必要的计量器具。



    第六条 业务人员配备

  零担站业务人员按零担货物吞吐量配备。月均吞吐量三十吨配备一人;三十吨以上一百吨以下配备二人;一百吨以上每增加一百吨增配一人;一千五百吨以上每增加二百吨增配一人(管理人员除外)。



    第七条 班组管理

  1.零担站站务人员可根据站务作业内容和作业量,分成若干班组。

  2.班组工作是站务工作的基础,应选派政治素质较好,熟悉管理业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工作认真,勇于负责的人担任班组长。班组长向站长负责,保证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务。

  3.班组要指派专人搞好各项考核和原始记录,为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供资料。

第三章 运行组织、仓库及装卸管理






    第八条 货源调查

  一、零担站必须做好货源调查工作,掌握货物的流量、流向、流时,为合理开辟班线,布设网点,调整班次和班期提供依据。

  二、货源调查宜采取下列三种方法:

  1.经常性调查:利用日常受理业务,定期对运单进行分析,召开货主座谈会,收集货主意见,积累调查资料,摸清货流规律;

  2.重点调查:对本地区内的重点货主单位进行定期走访,了解货主对零担货运的要求,根据货主需要,及时调整或开辟新的班线;

  3.地区性调查:对本地区内工矿企业生产和商品流通等有关情况进行综合性调查,探索和掌握本地区零担运输发展的规律和趋势。



    第九条 班线开辟

  一、零担运输班线的开辟应本着少中转、多直达,避免迂回运输,保证货物及时运送为原则,既要方便货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又要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既要顾及眼前,又要考虑长远需要。

  二、班期的确定:应满足货主对零担货运的时间要求。起运站和终到站双方应根据需要,合理确定班期,班期间隔时间最长不超过七天。

  三、班线开辟、停运、变更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按《汽车零担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第四章规定办理。

    关联法规    

    第十条 运行组织

  一、零担站应定期编制班车运行作业计划,及时向车属方提供班期内货物流量、流向资料,确保班车正常运行。行。

  二、站长要加强现场管理,及时排除影响正班作业障碍,保证作业计划实施。

  三、货源临时发生变化,需变更原班期或班车车型时,站方应及时修改作业计划,并按协议规定通知车属方和有关站。

  四、由于自然灾害或道路受阻,影响班车正常运行或需绕道运行时,站方应及时通告有关各方,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五、班车运行中发生故障或发生事故,就近站应积极组织救援。



    第十一条 库、场管理

  一、一、二级站应按货物的发运、中转、到达分别设立仓库和货场;三级站可根据库、场条件划分发运、中转、到达专用货区。分设仓库按线路划分货位。货区、货位标志清楚。

  二、仓库理货员对受理入库货物要认真核对整理,按货物的流向、受理顺序、发运时间和到达地点,合理堆码,标签朝外。

  三、仓库要建立健全货物保管和清仓查库制度。理货员对出入库货物必须及时登入台帐,并坚持定期盘查,保证单、货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仓库要建立健全保卫制度。严禁烟火。露天堆放货物要有防雨、防潮、防盗设施。库内禁止托运人、提货人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二条 装卸管理

  一、货物装卸由仓库理货员同随车理货员按交接清单逐件核对装卸,双方确认无误后在交接清单上签章。

  二、装卸货物应做到:远站先装、近站后装,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实不压虚,标志向外、箭头向上,轻搬轻放,文明装卸。

  三、货物装卸作业中,发现包装破损,货物短缺,按《汽车零担货物运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关联法规    

    
第四章 站务作业程序管理






    第十三条 受理

  一、受理人员要严格审核运单,认真检查货物包装,确辨货物真伪,并制发和货物件数相符的货物标签。货物标签和储运指示标志由托运人拴挂和粘贴。

  二、收款人员按照受理后的运单计费收款、开票,做到票面整洁、字迹清楚、端正、计费准确,应收不漏,印戳清晰无遗。



    第十四条 理货

  一、理货员按运单对货物的品名、件数、包装、货物标签及到站和运输号码进行认真核对,确认票货相符,签章验收并登入台帐。

  二、货物验收入库后,理货员应按货物流向、货物种类,指导装卸人员放至指定货位,并按本办法第 十一条“仓库管理”的要求堆码存放。

  三、装车理货按本办法第 十二条“装卸管理”规定办理,做到轻重搭配,合理装载。发现破损,未作处理不得发运。

  四、运行中的理货工作由随车理货员(驾驶员)负责。沿途装卸货物,应与站方理货员做好交接。



    第十五条 交接

  一、货物交接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做到按票点交,件交件收,一票交清,票货相符,签章生效。

  二、填写“汽车零担货物交接清单”时(附表一),各项栏目必须逐项填写清楚,相同项目不得用省略号代替,实行一站一单,避免差错。

  三、货物交接过程中,遇有票货不符,越站错运、包装破损、货物短缺等情况时,按《汽车零担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第九章第 三十二条规定办理。

    关联法规    

    第十六条 中转

  一、凡中转货物,起运站必须向中转站单列交接清单。中转站应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并坚持优先发运,一票货物不得分运的原则,中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个班期。

  二、中转站对中转货物应注意流向是否合理。对流向不合理,但可以中转的货物,仍应中转,同时通知起运站予以改善。

  三、发现中转货物包装破损,按《汽车零担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第十章规定办理。

    关联法规    

    第十七条 交付

  一、交付货物应按《汽车零担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第十一章规定办理。

  二、凡送货上门交付的货物,送货车必须配有随车理货员。随车理货员应分别向仓库理货员和收货人严格履行交接和交付手续。

关联法规    

    
第五章 票据和营收管理






    第十八条 票据管理

  零担站使用统一的票据,并设立专人管理。票据管理人员定期向票据主管部门请领和向分支机构分发票据。票据的请领、发放必须建立严格手续,对错号缺页的票据应停止使用,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票据审核

  票据应建立定期审核制度。审核内容包括:各种票据请领、使用和分发、结存是否相符;票号是否衔接;票据、报解,实收金额是否一致;以及有无错收和漏收等。



    第二十条 营业收入管理

  一、营业收入必须做到日清、日结、日缴,现金当日存入银行。营业收入较少的三级站要做到日清、月结,现金及时存入银行。

  二、搞好营业收入归库,严格营收审核,防止漏收、漏报。营业收入款不准挪用坐支。

第六章 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 组织领导

  各级零担站要加强运输服务质量管理,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并按作业量配备专职或兼职质量检验人员。



    第二十二条 质量责任制

  零担站的各作业岗位都应制定严格的质量岗位责任制,确定质量目标,明确质量责任。



    第二十三条 质量检查

  零担站质量检验员负责各作业岗位日常的质量检查工作。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站的质量管理工作,并经常走访货主,听取意见,定期开展质量大检查,杜绝质量事故,确保安全优质。

第七章 资料、站容管理






    第二十四条 资料管理

  一、对具有合同性质、明确交接责任的资料以及结算单证,必须妥善保管。

  二、资料管理应有专人负责,做到认真收集,严格审核、分类装订,列册登帐,归档保管。

  三、归档的一般资料保存二年;货票提货联和货主的提货证明保存三年;财务凭证保存期限按财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站容管理

  一、站容。室内整洁卫生,各项服务标志完整醒目。室外场地平整,四周环境整洁。

  二、库容。库房清洁无尘,地面平整,货位分布合理,货物堆码整齐有序。

  三、仪容。工作人员衣帽整洁,佩戴服务证(牌)举止端庄大方。

第八章 商务查询及事故处理






    第二十六条 商务查询

  一、查询范围

  1.票货分离:有票无货或有货无票;

  2.票货不符:票列货物的品名、包装、件数、重量等与货物不符;

  3.到站或中转错误:包括误装、误卸、串件、越站等;

  4.堵留滞运及其它:包括货物超期压库、中转滞运、逾期不到等。

  二、查询程序

  1.商务查询首先由差错发现站据实填写“汽车零担货物运输商务差错查询单”(附表二),挂号邮寄或用电话通知被查询站。

  2.被查询站根据查询内容,对每一作业过程,交接手续,台帐记录进行认真核查,并将结果填入查询单挂号邮寄或用电话答复查询站;

  3.查询单填写要准确、详细;查询电话记录要清楚,并相互通报通话人姓名。

  三、查询期限

  一般自被查询站接到查询单(或电话)之日(以邮局投递日戳或电话记录为准)起,至发回查询结果(或电话)之日止(以邮局发寄日戳或电话记录为准),不得超过十天;重大或中转环节较多的查询,最多不得超过二十天。

  四、中转查询

  按货物的中转程序依次进行。

  五、派员查询

  被查询站应积极协助工作,并提供方便,不得借故刁难或扣押货物。



    第二十七条 事故处理

  一、事故分类按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九章第 三十二条规定办理。

  二、事故处理按交通部《汽车零担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第十二章规定办理。

关联法规    

    
第九章 考核、评比和奖惩






    第二十八条 考核

  各级零担站都应根据作业量设立专职或兼职考核员,依据作业记录和质量检验员质量检查结果,对班组和个人做好日常考核工作。对有明确作业指标的岗位,定期核定其指标完成情况,为开展评比积累资料。



    第二十九条 评比

  零担站对班组和个人应坚持季评比、年总评;主管部门对零担站实行半年初评、年度总评。通过评比,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表彰先进。



    第三十条 奖惩

  根据企业奖励基金提取的有关规定,确定奖金提取额,并将奖金的发放和职工业绩挂勾,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赏罚分明的原则,不断提高站务工作质量。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一九八八年二月一日起执行。



    第三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部备案。

附录一      汽车零担货物交接清单使用说明





  一、式样:见附表一。


  二、印制规格:汽车零担货物交接清单为薄纸复写式,用28克彩色打字纸印制,每组一式六联,每联号码前按照顺序加印(1)(2)(3)(4)(5)(6)编码。其中:第一联白纸黑线黑字,在下方框外加印(1)存根(起运站存查);第二联淡绿纸黑线黑字,在下方框外加印(2)报核(起运站运费、中转费、杂费结算核对依据);第三联淡红纸黑线黑字,在下方框外加印(3)随车同行(车籍单位凭以制作运费结算汇总单);第四联淡橙纸黑线黑字,在下方框外加印(4)随车同行(车属单位车队统计凭证);第五联兰纸黑线黑字,在下方框外加印(5)随车同行(到达站凭以制作站务费用结算汇总单;第六联淡黄纸黑线黑字,在下方框外加印(6)随车同行(到达站存查)。

  表式尺寸:长×宽24cm×18cm

  每五十组为一本,上面胶边装定。


  三、使用方法:

  汽车零担货物交接清单,是汽车运输企业内部零担货物交接的重要依据,发运前由仓库理货员或发货员制单,按照一站一单,不同到达站不得合用一单的要求,分别逐项填写清楚。

  第一联起运站存查:第二联报核,起运站财务结算核对依据;第三联随车同行,到达站签收后交随车理货员(驾驶员),作为车属单位制作结算汇总单的依据,第四联随车同行,到达站签收后交驾驶员,随行车路单作为车队统计的依据;第五联随车同行,到达站签收后凭以制作站务费用结算汇总单,并报公司运务统一结算;第六联到达站存查。

附表一:       省汽车零担货物交接清单




省 汽 车 零 担 货 物 交 接 清 单       京A00000X


<font size=+1>
-------------
|本|起运站|     |
| |---|-----|
| |到达站|     |
| |---|-----|
|次|里 程|     |车属单位_车号(自编号)_司机(随车理货员)_
|-|---|-----|----------------------
|顺|受|中|终|货|运|托|  |货|货| | |重量(公斤)| |
|序|理|转|点|票|输|运|收货|物|物|包|件|------|备|第
|号|站|站|站|号|号|单|单位|名|名|装|数|实际|计费 |注|一
| | | | | | |位|  |称|称| | |重量|重量 | |联
|-|-|-|-|-|-|-|--|-|-|-|-|--|---|-|:
| | | | | | | |  | | | | |  |   | |起
| | | | | | | |  | | | | |  |   | |运
| | | | | | | |  | | | | |  |   | |站
| | | | | | | |  | | | | |  |   | |存
| | | | | | | |  | | | | |  |   | |查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font>

  起运站发货人:   制单:   到达站收货人:   年  月  日

附录二: 汽车零担货物运输商务差错查询单印制、使用说明




  汽车零担货物运输商务差错查询单一式三联。统一加印顺序号。由00001-10000号。并以甲、乙、丙、丁循环号码前首字冠印经营单位简称。

  表式尺寸:长x宽:24cm×18cm。

  印制规格:用40克白色书写纸印制。三联均用黑线黑字。右侧框外分别加印第一联:查询站存查。第二联:查询答复。第三联:被查询站存查。

  每五十组为一本,上边胶边装定。

  使用方法:遇有货物查错,由发现站发出查询,第一联由查询站存查,第二、三联寄被查询站。被查询站按查询内容查询后,及时把第二联将查询结果填写签章退回查询站,作为查询结果的依据。

附表二:     汽车零担货物运输商务差错查询单


         汽车零担货物运输商务差错查询单   X丙字第0000x

              年  月  日


<font size=+1>
-----------------------------------
| 查询站  |            |被查询站|        |
|------|-----------------|--------|
|差错发生日期| 年 月 日|驾驶员  |    |随车理货员|  |
|------|------|-----|----|-----|--|
| 车 号  |      |起运站  |    |中 转 站|  |
|------|------|-----|----|-----|--|
| 到达站  |      |货物名称 |    |包   装|  |
|------|------|-----|----|-----|--|
| 件 数  |      |交接清单号|    |查询性质 |  |
|---------------------------------|
|  查   |                          |第
|      |                          |X
|  询   |                          |联
|      |                          |
|  内   |                          |
|      |                          |
|  容   |                     经手人签章|
|------|--------------------------|
|  查   |                          |
|      |                          |
|  询   |                          |
|      |                          |
|  结   |                          |
|      |                   被查询站签章 |
|  果   |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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