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甘价房地([2001]78号
白银市物价局、土地管理局:
你们《转报〈关于申请审批景泰县城区基准地价的报告〉的报告》(市土管发(2000)64号)文收悉。经审核,现对景泰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批复如下: 一、城区土地级别界线范围及面积
Ⅰ级地:从饮食服务公司东北角起沿黄河路南边沿向东到企业局东北角落止,向南到人民路。沿人民路南边沿着向东到供电所家属区西北角,向南到人行西北角,沿人行北墙边向东到城镇粮管所东北角,向南沿县医院东墙到东南角落。向西到西南角,沿西墙向北到工程局家属院与文化馆南墙交界处,向西到百货公司什字商店西南角,向南到中泉路南,沿体委北墙边往西,通过705公路到杨得汉住宅西南角止,向北沿农机公司大楼西围墙到车站路测机修厂办公区北墙往西与机械厂厂区西墙边往北包机修厂,贸易公司到红水路向东沿景泰宾馆北墙到东北角,向北沿中医院东墙到大客路向东到二建公司,沿二建公司东墙,饮食服务公司东墙到东北角止。面积为53.06公顷。
Ⅱ级地:从一级地外围起,以铁路东沿起农机厂北墙向东通过705公路到一中,沿一中西向北到建材站,沿建材路南边沿东到榨油厂西北角,沿一处东墙向南到黄河路到建材路沿建材路向南到人民路,沿人民路向东到东环路,沿东环路向南到畜禽场耕地北面地头,向南到长城路,向西到条山路沿条山路向南到政府大院北墙到西北角,向北到长城路南沿,向西沿水电局北墙到农机公司与农机局交界处,向北通过五处住宅区西,机械厂西到车站路沿车站路一直向北到二级地起点止。面积为152.81公顷。
Ⅲ级地:三级地被二级地分割为两片。第一片从火车站西北角起向东沿二级地西南外围到东环路向南沿东环路到良种麦场,向西到麦场西北角,一直向南到一百二十户东南角,往东到东环路,沿顺时针转眼定级所划城区外围从毛纺厂东南角起到火车站西北角止。第二片从农机厂北墙起,沿逆时针转,以二级地外围沿一中一直到东环路,向北到渡槽沿西干渠向北到石城巷再往北到建材路,向西到石膏制品厂西墙外向北到北环路,沿北环路往西到铁路,沿铁路向南到起点止。面积为253.66公顷。
Ⅳ级地:从石膏制品厂西北角起,沿北环路向东,按顺时针转,顺城区外围到东环路与三级地外围相接,再以三级地东面外围起一直向北到起点止。面积为201.18公顷。
二、城区土地基准地价如下表:
单位:元/平方米
三、今后如需对上述基准地价进行调整,应由景泰县物价、土地管理部门根据本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物价指数、银行利率因素及有关政策法规测算后提出调整意见,按规定的报批程序报省物价局、国土资源厅审批后执行。
四、经批准的基准地价是制定标定地价、出让底价的基础价格,由景泰县人民政府公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