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甘价费[2000]273号
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申请批准护士执业考试收费标准的报告》(甘卫医发(2000)395号)悉。有关护士执业考试收费已经省财政厅、物价局以甘财综发(2000)23号文件批准立项,现将护士考试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考试费每人100元(含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收取的30元)。鉴于考试工作由省、地两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试费由省卫生厅统收后,按每人40元返还各地。
三、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票据,主动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