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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中国科学院、深圳市院市合作委员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05 生效日期: 2001-07-05
发布部门: 中国科学院深圳市人民政府中共深圳市委
发布文号: 深委〔2001〕20号
中国科学院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中国科学院新一轮合作协议》及双方会谈纪要精神,经中国科学院和深圳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成立中国科学院、深圳市院市合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张高丽(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
  路甬祥(中国科学院院长)?
  副主任:
  李德成(深圳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郭荣俊(深圳市副市长)?
  杨柏龄(中国科学院副院长)?
  严义埙(全国人大常委、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
  委 员:
  深圳市?刘应力(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连和(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盛 斌(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局长)?
  中科院?邓麦村(中国科学院副秘书长)?
  竺 玄(中国科学院与地方合作委员会副主任)?
  赵 勤(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产业发展局局长)[ZK]]?
  '院市合作委员会'下设'院市合作委员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深圳市科学技术局。?
  主 任:
  郭荣俊(深圳市)?
  邓麦村(中科院)[ZK]]?
  副主任:
  李连和(深圳市)?
  赵 勤(中科院)?办公室成员由双方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落实有关具体工作。
  中国科学院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0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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