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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土地拍卖(挂牌)出让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02 生效日期: 2004-08-02
发布部门: 莱州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莱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文号:
经莱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对莱州市原交警大队地块依法公开拍卖(挂牌)出让,现将拍卖(挂牌)出让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拍卖(挂牌)出让地块概况原交警大队地块位于文化西路北,四至为:东邻烟潍路和烟酒公司;西邻道路;南邻文化西路;北邻北关居民点和交警队家属区。
  二、拍卖(挂牌)出让地块使用年限及起拍(始)价
   (一)原交警大队地块规划为商住用地,用地面积约9467平方米(折合约14.2亩),规划建商住楼区,容积率不大于1.2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25%,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
   (二)原交警大队地块起拍(始)价为人民币808万元;起拍 (始)价包含 建设性行政收费、土地出让金和地上附着物。
  三、竞买人范围及报名
   (一)市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二)有意竞买者须于2004年8 月23日前到莱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建新东街28号国土资源局四楼)。来时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个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竞价时间、地点
   (一)原交警大队地块拍卖会定于2004年8月25日9时30分,到时委托具有拍卖资格的拍卖机构准时进行拍卖。
   (二)如竞买人数达不到法定拍卖人数,则进行挂牌竞价,挂牌竞价时间于2004年8月24 日至9月2日16时止(节假日不休息)。
  五、竞买保证金
   (一)符合拍卖竞买条件的竞买人须在2004年8月23日前向莱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二)符合挂牌竞买条件的竞买人须在2004年9月1日前向莱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咨询电话:(0535)2225458
莱州市国土资源局/莱州市规划建设管理局
二○○四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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