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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兰州铁道学院四人间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9-01 生效日期: 2000-09-01
发布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甘价费[2000]193号
兰州铁道学院:
  你院《兰州铁道学院关于四人间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兰院总发(2000)70号)收悉。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国家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0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精神,根据你院新建公寓宿舍投资的室内设施配套情况,经研究,核定你院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按每生每学年1200元的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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