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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请协助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06年招生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10 生效日期: 2006-04-10
发布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厅
发布文号: 民办发〔2006〕27号

北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宗)委(厅、局):
  2006年,国家民委所属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计划面向内蒙古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360名少数民族高中生(其中音乐职高班40名),现将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一)。为了切实保证生源质量,今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将全部实行自主招生,即由中央民族大学附中采取单独命题方式组织入学考试。
  请有关地方教育厅(教委)和民(宗)委(厅、局)按《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06年高中招生简章》的有关要求,共同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
  学生按规定完成高中阶段学业后,在北京市参加高考和录取。请北京市教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拟同意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少数民族学生在北京市参加高考和录取的意见》(教民厅(2003)1号)文的精神安排升学工作。

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十日

附件一: 中央民族大学附中2006年高中招生计划 招生地区 计划名额 民 族 成 分
内蒙古 28 蒙古、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等民族
辽 宁 10 满、蒙古等民族
吉 林 10 朝鲜、满、蒙古等民族
黑龙江 10 锡伯、赫哲、鄂伦春、满、达斡尔等民族
湖 北 16 土家、苗等民族
湖 南 16 苗、侗、瑶、土家等民族
广 西 28 壮、瑶、苗、彝、仡佬、毛南、京等民族
海 南 8 苗、黎等民族
重 庆 10 土家、苗等民族
四 川 24 藏、羌、彝等民族
贵 州 18 水、布依、苗、仡佬、侗等民族
云 南 20 彝、苗、瑶、傣、白、景颇、德昂、独龙、怒、普米、傈僳、藏、阿昌、布朗、纳西、哈尼、拉祜、佤、基诺、回等民族
甘 肃 10 东乡、保安、裕固、藏、撒拉、回等民族
青 海 10 藏、土、撒拉、回等民族
宁 夏 10 回、东乡等民族
新 疆 10 维吾尔、哈萨克、塔吉克、俄罗斯、锡伯、蒙古、乌孜别克、回等民族
特长生 10 (专招声乐、体育、美术等尖子生)
音乐职高 40 面向16个省(区、市)招收有一定音乐、表演基础的少数民族学生
机 动 22 (用于调剂各民族优秀学生)
其 它 50
合 计 360
附件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06年高中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详见'附件一'
二、报考资格
(一)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只使用汉语授课,考生必须是精通汉语且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少数民族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考生所学外语语种必须是英语。
(三)报考音乐职高的学生还必须有一定音乐、表演等方面基础的少数民族学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06年4月20日至2006年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学生应首先领取《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此表可以从附中网站下载,也可以直接向我校索取。
2.《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按要求真实填写相关内容后,将其中一份寄送我校,另一份留待资格审核时使用。
3.资格审核
考生须于2006年7月5日、6日内,携带《报名表》、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表(含胸透和肝功)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到选择的考点进行资格审核并领取准考证,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报考职高生、特长生另交专业测试费100元)。
四、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语文(120分) 数学(120分) 英语(120分)物理(100分) 化学(80分)
考试时间:2006年7月7日、8日两天
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为了方便考生,今年全国共设9个考点,考生可以自主选择就近考点参加考试,考点分布见'附件三'。
加    试:音乐职高生、特长生还须于7月9日在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参加专业加试。
五、录取办法
(一)考生的录取分数不低于北京市各市级示范校当年高中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优秀。
(二)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三)音乐职高生根据考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综合择优录取。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须提供有效证件)。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3.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4.偏远贫困山区的农、牧民子女。
5. 省级以上音、体、美等奖获者。
(五)因优质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空出的名额,我校将用以招收其他地区的优秀考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者。
2.体检不合格者。
(六)我校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给考生本人。
六、收费标准
参照去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发的标准预收:
(一)普高每生每学期学费350元(职高以批文为准),住宿费350元。
(二)新生第一学期教材费420元,考务费45元。
(三)每生一次性交纳军训费、校服费、宿舍个人用品费、体检费、保险费等合计1248元。(以今年核发标准为收费依据)
七、其它
(一)自今年开始学校将依据入学成绩组建由56个民族优秀贫困学生组成'民族希望之星'班(每民族一人),其学费、住宿费由学校负责。
(二)学生需准备本民族服装一套,以便参加大型活动。
(三)学生伙食费每人每月约需240元,费用自理。
(四)学生入学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将退回原籍。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法华寺甲5号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教导处
联系电话:010-68938578  68933248
联系人:唐老师  刘老师
传  真:010-68938578
网  址:http://www.mdfz.com.cn
邮政编码:100081
九、监督电话
  010-68932397    010-68931688    010-68934947
附件三: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各考点一览表
考点 考点所在单位 考点所在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甘肃考点 甘肃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总校第二中学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路66号 0935-8827425-8827239 737104
新疆考点 新疆乌鲁木齐第四中学 乌鲁木齐市长江路99号 0991-5812343-5847103 83000
内蒙古考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民族中学 呼和浩特市机场路 0471-4698210转8006 010070
吉林考点 汽车产业开发区第十中学 吉林长春市一汽集团革新路428号 0431-5902530转80008004 130011
湖南考点 湖南省张家界市一中 张家界市崇文路33号 0744-8322529-858002 427000
广西考点 广西南宁二中 南宁市新民路29号 0771-2804263 530022
云南考点 昆明市粤秀中学 昆明市后新街50号 0871-3140871 650011
四川考点 成都市第七中学 成都市林荫路1号 028-85442231 610041
北京考点 中央民族大学附中 北京市海淀区法华寺甲5号 010-68933248-68938578 100081
注:考生可以就近自主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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