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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春夏季食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10 生效日期: 2006-04-10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执函[2006]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期食品制假出现一些新动向。一些不法企业在食品中掺入硼砂等非食用物质,在葡萄酒、植物油中掺杂使假,使用回收“三片”马口铁罐灌装饮料,加碘盐缺碘及制假,非法使用非B瓶和捆扎包装销售啤酒导致啤酒瓶爆炸伤人事故时有发生等。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安全,总局决定从4月起至7月,以上述违法行为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春夏季食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厉查处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各种违法行为。一是重点检查可能使用硼酸钠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严厉查处食品中掺入硼酸钠的违法行为。硼酸钠俗称硼砂,国家标准没有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硼酸钠毒性较高,连续摄入会在人体内蓄积,破坏中枢神经与消化系统而导致中毒。一些企业片面追求某些食品的蓬松口感,生产加工沙琪玛、粽子、糕点、腐竹、肉(鱼)丸等食品时,违规添加硼酸钠。二是组织查处加碘盐缺碘和食盐制假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偷工减料、以普通食盐冒充加碘食盐,用亚硝酸盐、芒硝加海水等冒充食盐的违法行为。三是密切关注各种违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报告。

  二、组织检查使用非法材料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一是查处使用回收“三片”马口铁罐灌装饮料的行为。要全面检查辖区内使用金属罐的饮料生产企业,督促饮料生产企业加强进货验收,确保使用的金属饮料罐采购自符合规定要求的合法企业,有检验合格证明。不得利用回收的废旧金属易拉罐灌装饮料。属于食品卫生法第 44 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可依法处理。二是检查啤酒生产企业使用非B瓶及捆扎包装销售啤酒的行为。夏季到来,消费者对啤酒的需求增加,非B瓶耐压力差,遭碰撞或受热不均,有爆炸伤人危险。各地要监督企业切实做到不采购、不回收非B瓶,确保非B瓶不上生产线,不出厂销售捆扎啤酒。

  三、组织开展“五一”、“六一”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一是查处勾兑葡萄酒的违法行为。 2003年3月半汁(葡萄)酒标准已被废除。国家标准规定,葡萄酒是纯用葡萄发酵酿造而成,葡萄汁的含量必须达到100%,不允许添加任何添加物。要严厉查处用少量葡萄汁,甚至没有葡萄汁,主要用糖精钠、香精、色素、酒精、柠檬酸等勾兑冒充葡萄酒的违法行为。二是查处食用植物油掺假的违法行为。制假者利用棕榈油随天气转暖气温回升不易凝结沉淀的物理特性,将价格低廉的棕榈油等其他植物油掺入或冒充价格较高的花生油,获取非法利益。要组织严厉查处此类掺假行为。三是查处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违法行为。一些生产加工者轻视质量,偏重包装花色,过量使用各种色素和添加剂,给儿童食品带来不安全隐患。各地要将此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

  四、组织开展夏季饮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要密切注意桶装饮用水季节性生产的特点,以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及举报造假的生产加工场所为重点,检查生产现场、原料水来源、水桶质量、产品包装标识等环节,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的黑窝点和生产劣质桶装水等违法行为。继续按照总局《关于商请对瓶(桶)装饮用水生产加工企业严格监管的函》(国质检执函[2005]747号)精神,联合工商、卫生部门严格监管无证企业。要检查各类夏季饮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取缔各类非法生产加工窝点。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总局将2006年确定为食品安全年。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领导,确保春夏季食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一要把总局的部署与当地日常执法打假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工作方案,做出具体安排。二要推广应用快速辨假技术。最近总局组织国家食品检测机构研究制定了食品中掺入硼砂等掺杂使假检验鉴别方法,并已进行了初步验证,现向各地方局推荐使用。采用推荐方法得出的检测结果可以作为执法办案的初步证据,还应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确认。三要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沟通,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取得支持。四要充分发挥消费者举报的作用,必要时可采取从消费环节买样检测,再追查生产源头的办法。五要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符合移送公安机关条件的,坚决移送。六要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要及时组织报道执法打假工作情况,每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前一个月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和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运用推荐检测方法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向相应检测机构反馈、咨询。
  联系电话:(010)82262115、82262118、82262117
  传  真:(010)82260205、82260075
  E-mail:badcc@aqsiq.gov.cn
  另,各地可在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下载专区执法司相关文件下载以下5种假劣食品现场快速及实验室检测方法。
  1.食品中掺加硼砂的现场快速检测方法(重庆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联系人:吕长富 电话:023-89232673,13908346896)
  2.白酒中甲醇超标的现场快速检测方法(重庆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联系人:吕长富 电话:023-89232673,13908346896)
  3.假劣葡萄酒现场快速及实验室检测方法(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联系人:程劲松 电话: 010-64643393,64645005)
  4.识别酱油制造工艺现场快速及实验室检测方法(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联系人:程劲松电话:010-64643393,64645005)
  5.食品中罗丹明B(玫瑰红)的现场快速及实验室检测方法(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联系人:潘炜 电话:0411-84603906)
200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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