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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30 生效日期: 2006-03-30
发布部门: 农业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农办渔[2006]8号

为总结“十五”期间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验,部署“十一五”期间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研究,我部定于2006年5月下旬在江苏省召开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及渔业专业会议精神,总结“十五”期间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客观分析和认识现阶段水产品质量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和部署“十一五”期间水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确保水产品食用安全和扩大水产品出口目标顺利实现,促进渔民增收、渔业增效。

  二、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主管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厅(局)领导和质量安全主管处、水产技术推广站、渔政总队负责同志;典型单位代表。
  (二)邀请部内有关司局及部渔政指挥中心、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负责同志参加。
  具体代表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认真总结本省 (区、市)“十五”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成效、经验和问题,研究提出“十一五”期间及2006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措施和工作计划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请渔政指挥中心、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分别就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病害防治和预测预报、苗种和渔用药物管理以及水产品无公害认证、药残监控等情况准备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2006年4月20日前报我部渔业局市场与加工处,同时报送电子稿件。

  四、其他事项
  (一)委托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及方式:
  农业部渔业局:
  郭云峰:电话(010)64192927、64192995(兼传真)
  电子信箱:Fishmarket@agri.gov.cn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夏 宇、张巨贵:电话(025)83581231(兼传真)
  电子信箱:Jsyyc3581@sohu.com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单    位 代表名额
   北京市水产办公室 3
   天津市水产局 3
   河北省水产局 2
   山西省渔业局 1
   内蒙古自治区渔业局 1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 3
   吉林省水利厅水产处 1
   黑龙江省水产局 1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3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5(含基层典型单位1)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5(含基层典型单位1)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渔业局 3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4
   江西省水产局 3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4
   河南省农业厅水产局 2
   湖北省水产管理办公室 3
   湖南省畜牧水产局 3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5(含基层典型单位1)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局 3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3
   重庆市农业局水产处 2
   四川省水产局 2
   贵州省水产局 1
   云南省农业厅渔业处 1
   陕西省渔业管理局 1
   甘肃省渔业局 1
   青海省水产局 1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渔业局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产局 1
   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 2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2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 2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 2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 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1
   部内有关司局 自定
   中国渔政指挥中心 自定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自定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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