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沈价发[2003]34号
新华实业(沈阳)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科学家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沈阳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考核评定试行办法》(沈价发[1999]202号)规定,你单位受科学家花园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对沈阳科学家花园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服务。按照双方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规定,现将沈阳科学家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规定执行。
1、高层住宅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85元。
2、多层住宅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65元。
3、高层住宅楼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按沈价发[2000]28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2.00元(学龄前儿童免收)。
4、地下停车场车位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个车位60.00元。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按照双方合同规定内容执行。
三、请按规定到沈河区行政审批大厅物价窗口办理经营服务单位《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此批复规定的收费标准,每年审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