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假冒“毓婷”等计生药品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6-01 生效日期: 2000-06-01
发布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药管市[2000]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武警总部卫生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近日接举报,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非法制售计划生育药品。这不仅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而且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目前市场中发现以下批号的药品存在假冒:
  1、假冒毓婷(左炔诺孕酮片)的批号为:990901,990902,991206,20000406;
  2、假冒炔诺孕酮炔雌醚片的批号为:990104(红字),990104(蓝字);
  3、假冒左炔诺孕酮炔雌醚片的批号为:20000406。
  请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药品立即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假冒药品要追踪来源并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
二OOO年六月一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