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继续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8-13 生效日期: 1998-08-13
发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今年入汛以来,我国长江流域等不少地区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同时引发了点多面广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对云、贵、川、渝、鄂、湘、赣、皖、苏等部分省市的统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已造成671人死亡,近万人受伤,毁坏房屋15万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亿元。地质灾害已成为汛期人员伤亡的重要因素之一。
   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害巨大、突发性强,但其形成发展有一个过程,作出预测预报是完全可能的。如江苏镇江、湖北长阳、湖南桑植、江西上饶、铜鼓和重庆等地,由于领导重视、责任制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得力,使数十起地质灾害得到了及时预报,避免了2000多人死亡。而在某些地区由于责任制不落实,没能及时预测预报地质灾害的发生,造成了惨痛后果。为此,要求各级政府以人民生命财产为重,继续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对重点地区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同时发动群众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对发现的危险点和群众提供的险情线索,要迅速作出危险性、危害性判断,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对所有灾害危险点逐点落实包括报警、人员疏散路线、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预案,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现险情,要迅速做好危险地区居民的转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根据不同地区引发地质灾害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长江流域各省市要针对长期降雨后,土壤含水已处饱和状态,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增大的情况,加强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北方地区特别是西北黄土地区要警惕黄土湿陷造成房屋开裂,做好塬边滑坡、沟口泥石流灾害的防治;沿海地区特点是闽、浙诸省的山地、丘陵区,要警惕台风造成的暴雨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各地矿山要特别注意尾矿坝和废渣堆放点的安全,防止暴雨引发矿渣泥石流造成的灾害。

  三、建立并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要将灾害危险点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级地矿部门要把防治地质灾害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务必抓好抓实。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