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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由四川民族出版社为五省区藏族中小学出版《藏语文》教材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5-10 生效日期: 2000-05-10
发布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一、本套教材要确保编译出版质量。参与编译的同志在选择篇目时应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防止和杜绝在教材中出现不利于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政治性错误,以及宣传宗教、迷信思想的内容。出版印刷以及装帧设计要高标准,严要求。

  二、本套教材的著作权为五省区《藏语文》教材编写组,版权归四川民族出版社,四川民族出版社按标准向作者支付稿酬。

  三、从2000年秋季始,五省区藏族中小学各起始年级学生(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开始使用这套教材,各编译、出版、发行等部门要通力合作,按照商定的交稿和交货时间,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四、从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考虑,本套教材的定价参照四川省,低于西藏青海的标准定价,出版单位要尽力挖潜,降低成本,减轻群众负担。

  五、本套教材的征订、发行仍按现行渠道办,由各省区新华书店汇总订数报四川民族出版社,四川民族出版社按商定的时间将教材准时发送到各省区新华书店,书款由各新华书店汇至四川民族出版社。

  六、其他具体事宜按各方商定的意见以及合同办理。
  
本套教材出版的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确保本套教材按时、足额供应,为五省区教育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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