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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土法炼硫磺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3-10-14 生效日期: 1993-10-14
发布部门: 农业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镇企业局、环境保护局:
国家对乡镇企业土法炼硫磺的污染防治工作极为重视。近几年来许多省、自治区的乡镇企业为了解决土法炼硫磺回收率低、资源浪费大、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做了大量工作。一些地方制定了环境管理办法和技术改造措施,积极开展了技术改造工作。经过努力,土法炼硫磺的污染防治取得了显著成绩。进行技术改造后的炼磺炉投资少,操作简单,硫磺回收率较高,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这些措施和新技术在一些硫磺产区推广后,不仅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而且企业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当地的环境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植被得到恢复,农业得到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土法炼硫磺污染防治工作,推动乡镇企业硫磺工业持续健康地发展,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土法炼硫磺污染的严重性,切实加强土法炼硫磺企业的环境管理和技术改造工作。
  土法炼硫磺是一种非常落后的生产方式,资源利用率很低,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十分严重。要站在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硫磺产区人民身体健康和有利于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高度,提高对乡镇硫磺企业环境管理和技术改造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如果不下决心加强对乡镇硫磺企业的环境管理和进行技术改造,乡镇硫磺企业就没有出路,这些地区的经济也不能得到发展。因此,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要统一认识,按照积极引导、加强管理、改造提高、全面发展的思路,认真做好乡镇企业土法炼硫磺的污染防治工作。

  二、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对乡镇硫磺企业进行整顿。
  一是关、停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人口稠密区附近的以及零星分散的硫磺区;二是对磺区内没有达到技术改造要求的企业,要限期达标,到期仍达不到标准的企业,要停止其生产;三是对公路干线,道路两旁以及环境敏感区的炼磺厂,要先进行整顿,从严要求。要把硫磺企业控制在比较集中的老炼磺区内进行技术改造和发展生产,各地一般不得再新建硫磺企业。对确有硫铁矿和煤矿资源的中西部贫困山区,需要新建企业的,必须按照技术改造的要求选用技改炉。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并经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和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审批、验收合格后才能投产。

  三、因地制宜地制定土法炼硫磺的环境管理和技术改造政策。
  乡镇硫磺企业地处我国贫困边远山区,它的发展有其特殊性。从社会生产发展的角度看,乡镇破磺工业在国家不投资的情况下,要实现现代化的生产,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在制定有关政策的时候应充分考虑乡镇企业硫磺工业发展的特点,把敞开式炼磺炉与技改炉分别开来,区别对待。组织推广技改炉,严禁新建敞开炉,使乡镇企业的硫磺生产从技术改造中找出路,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各地应采取得力措施,制定计划,有步骤地把乡镇企业土法炼硫磺的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抓出成效。要求到1998年年底,乡镇硫磺企业基本取消敞开炉生产方式。

  四、硫磺产区有关的省、地、县要加强合作,协同工作。
  对相邻地区硫磺企业的污染防治问题,要在有关地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协商达到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土法炼硫磺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比较慢的地方,要加快工作进程,对其硫磺企业,应限期达到乡镇硫磺厂的技术改造要求。

  五、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乡镇企业土法炼碱磺污染防治工作的展开。
  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技改炉进行引进和开发。对确有“三个效益”的技改炉要先建立示范工程,及时总结经验,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和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再组织推广。
  对乡镇硫磺厂技术改造的要求是:炼磺炉为密闭生产,烟气集中处理后由高空排放;硫磺的回收率达到60%以上;硫化氢和二氧化硫排放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炉台二氧化硫和硫化氢的浓度符合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硫磺厂区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三级标准;炼磺废渣必须按照环境保护的规定合理处置。

  六、多渠道解决乡镇企业土法炼硫磺的技术改造资金。
  (1)企业自筹,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企业利润留作扩大再生产的部分;
  (2)通过股份合作制形式筹措资金;
  (3)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排污费转作为污染源治理专项贷款基金,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后,可用于土法炼硫磺的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
  (4)国家的扶贫资金、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发展的贷款和用作乡镇企业发展的财政周转金,可部分用于土法炼硫磺的技术改造;
  (5)各地应努力开辟新的资金渠道和在信贷上给予扶持。

  七、做好土法炼硫磺技术改造的宣传和服务工作。
  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硫磺产区广大农民对土法炼硫磺技术改造的认识,调动其积极性。并争取科研技术单位和金融部门对土法炼硫磺技术改造和环境整治的积极支持。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要组织好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乡镇硫磺企业落实技术改造项目。

  八、做好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工作。
  硫铁矿产区的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创造条件,制定乡镇企业发展规划,调整硫铁矿生产及其加工产品的结构,做好硫铁矿石的深加工,积极开发新产品,代替硫磺生产。对硫磺厂的工业废渣要努力开展综合利用。硫磺产区不仅要作好硫磺企业的技术改造工作,而且应该加强生态农业建设,使农业、畜牧业、采矿业、冶炼业得到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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