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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重庆市涪陵区2000-2002年城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9-22 生效日期: 2000-09-22
发布部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涪府发[2000]229号
桥南、李渡管委会,各乡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区政府同意《重庆市涪陵区2000-2002年城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现批转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重庆市涪陵区2000-2002年城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
  根据重庆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我区实际,按照建立“一级(区)政府、两级(区、街道)管理、三级(区、街道、居委会)网络”的城市管理新体制的总体思路,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着眼于推进城市化进程,坚持服务群众、社会的方针,以社区为载体,以群众为主体,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增强街道、居委会功能,逐步壮大社区经济实力,全面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按照发展社区经济、加强社区管理、拓展社区服务、促进社会事业的工作思路,逐步建立起“一级政府、两级管理、三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新体制,形成“统一规划、分级管理、权责一致、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大众参与”的社区建设新机制,建设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社会安定、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的文明社区。
  基本原则:以人为本,服务社区的原则。坚持以社区居民为对象,面向居民,服务居民,把不断满足社区群众物质文化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文明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作为社区建设的着力点和落脚点。
  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的原则。把城市管理工作重心转移到街道、居委会,切实增强街道总揽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的能力。
  以块为主,各方参与的原则。社区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街道、居委会是社区建设的主体,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积极利用社区资源,紧紧依靠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齐抓共管,充分发挥社区的整体优势,加强发展社区各项事业。
  立足长远,狠抓当前的原则。从基础工作,从当前的薄弱环节、从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起,脚踏实地、循序渐进,长期坚持。
  二、总目标和基本任务
  总目标:通过加强社区建设,城区初步建立起较为合理的社区管理体制、安定安全的社区治安秩序、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网络、团结和谐的社区人际关系、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氛围,基本满足居民群众文化需求,较好地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不断推进城市化进程,为最终建成配套设施齐全、环境舒适优美、管理规范有序、保障功能完善、文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化社区奠定基础。
  基本任务:(规划包括含桥南开发区、李注示范区、敦仁、崇义、荔枝、江东街道办事处共57个居委会)。
  (一)社区经济建设
  通过加强社区基础设施,改善投资环境,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引导和推动集体、个体私营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不断增强社区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街道要发挥各自优势、调整、充实、扩大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居委会要立足便民利民,发展以社区服务业为主的居办经济,3年内消除“空壳”居委会。
  (二)社区服务
  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区服务工作总的设想是:深化改革、健全体系、规范管理、拓展服务、加快发展。
  建立社区服务体系:2000年区上建立一所全区性的较大规模、较高档次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三年内所有街道都要因地制宜建立一所社区服务分中心,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功能设施较为完善,服务项目不少于10个。80%以上居委会建立一个社区服务站,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服务项目不少于10个。社区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制度落实,管理规范,活动正常。
  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坚持“三个面向”,围绕社区居民的实际生活需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兴办社区服务项目,尽力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原则上以居委会为单位的社区都要建立医疗保健、家政服务、餐饮副食、文化体育、托老敬老、绿化保洁、中介咨询、保安联防、礼仪服务、就业指导、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社区服务项目10个以上。全区社区服务网点达2906个。
  建立多层次、多途径、多形式的社区服务业投资体制,多渠道发展社区服务。鼓励社会单位、个人,采取多种形式兴办以便民利民为主的,保本微利的社区服务项目。逐步实现社区服务产业化、实体化、社会化和规范化。使社区服务逐步成为安置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的重要途径,成为街道、居委会经济的重要支撑点。
  广泛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培育和壮大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做到每个居委会都建立一个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项目、系列化的公益服务活动,并将志愿者活动同党和政府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相结合,同居民互助活动相结合,努力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区服务氛围。三年中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志愿者组强23个以上,志愿者队伍达6000人。
  (三)社区文化和体育建设
  积极发展社区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社区文化,办好街道文化站、居委会文化室,办好市民学校;加速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全民健身活动。三年中城区建立街道文化站6个,居委会文化室57个,市民学校280所,体育健身活动室8个,室外全民健身活动场所25个。并且开展文体活动要做到有计划、季有安排、月有活动。
  (四)社区环境建设
  强化环境管理,搞好社区硬环境的维护改造,消除违章建筑物。加大物业管理力度。新建小区物业管理达到100%;60%的背街小巷、70%的道路得到翻新或整治。
  加强社区环境保护。依法开展经常性整治,有效解决居民区噪声扰民、空气污染问题,扩大公共绿化面积,环境绿化覆盖率达27%以上,绿地率达25%以上,新建小区绿化面积30%以上,创园林绿化单位58个。
  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广泛组织发动居民及开展志愿者活动,搞好社区环境卫生,解决好脏、乱、差问题。爱国卫生单位达235个,推行垃圾袋装化率达50%。
  (五)社区医疗卫生建设
  进一步完善社区医疗卫生网络。要适应群众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的需要,健全服务网络,就近方便群众就医保健,同时,动员社区医疗单位开办家庭病床和送医上门等服务项目,促进医疗服务向小区庭院和居民家庭延伸。努力做到人人享有卫生保障和社区居民“小病在社区(治),大病到医院(治)”。
  加强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三年内城区建计划生育宣传、咨询站53个。
  (六)社区治安和秩序建设
  严格社区治安目标管理。落实以派出所、综治办为主体的、社会单位参与的治安联防,抓好社区护楼守院和值勤巡逻,加强治安预防措施,使居民能安居乐业。综合治理达标单位占98%以上。
  加强重点整治工作。主要加强对社区流动人口、三无人员及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消除社会丑恶现象,消除不安定因素,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开展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三五”普法教育,落实普法措施。力创安全文明小区147个。
  搞好人民调解。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在职业余调解员的作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化解、疏导、平息各类矛盾,把各种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增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七)社区文明道德建设
  运用厂街、校街、军民、警民共建等形式发动社区内单位、居民,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促进五好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文明行业的建设。三年内创五好家庭户达40%,文明楼院868个,文明单位321个,文明小区16个。
  (八)社区组织建设
  社区党组织建设。通过加强社区党组织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的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和社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到2002年,把街道党工委建设成为一个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领导班子;把居民区党支部建设为政治坚定、团结务实、为群众办实事受群众拥护的战斗堡垒;建立健全社会团体党组织,全面加强党对社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做到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的工作,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的组织,有党组织就有较高质量的党内活动;社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明显加强,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社区思想、文化建设和党的群众工作有明显改进,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促进街道、社区各项工作上新水平。
  居民委员会建设:
  至深入贯彻《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开展居民自治,推进城市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开展好居委会社区建设等级评定活动,三年内创建三级居委53个,占93%,其中:创建一级居委11个,占19%,创建二级居委28个,占49%。
  至加强居委会干部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居委会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改善居委干部的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三年内使居委会干部平均年龄达40%左右,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5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30%,实如文化程度占20%。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锻炼,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
  至逐步改善居委会工作条件,提高居委会干部待遇和社会地位。到2002年做到每个居委会至少有使用面积3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用房,有一部办公电话。每年由财政拨给居委会办公经费和居委干部工资将逐年增加。
  社区群团组织建设
  至积极推进各街道、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的建立和完善,特别要搞好集体、民营、企业内工会组织的建立和完善,到2002年新建立工会基层组织80个。
  至进一步建立健全居委妇代会,2002年每个居小组建立妇代小组。广泛开展争创优秀妇代会活动。2002年优秀妇代会达15%。
  至切实加强社区共青团组织建设,深入开展“青年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三年内全部完成居委会团组织建设,居委会建团支部达100%;街道全部成立少工委,下设社区少先队大队部,80%的居委会成立少先队中队;街道建立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80%的居委会建立青少年文化活动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强有力的指导机构。成立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联系领导任正副组长,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研究决定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社区工作。
  街道建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主任,办事处和辖区内部分单位负责人及居民代表为成员的街道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根据区社区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负责规划、协调、组织实施本辖区的社区建设。
  居委会成立由居委会主任任组长,驻地单位负责人、居民代表为成员的社区建设协调小组,负责反映居民对社区建设的需求和意见,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本居民区的社区建设工作。
  (二)各方参与,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明确责任,突出共驻共建,区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专项业务指导,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检查、落实,实行“一把手”责任制,以共同推进社区建设。努力提高社区单位和群众的社区意识,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及居民和大中专学生参与社区建设,共同推进社会事业。
  (三)严格标准,突出特色,提高社区建设整体水平。按照区的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并根据不同社区的实际,实行分类指导,专项突破。特别是抓好社区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要依据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居民结构、社区建设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全区及街道社区设施建设的规划部局,重点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文明社区、文化体育社区、安全安居社区等。
  (四)定期考核,严明奖惩,确保全面完成社区建设各项任务。将社区建设纳入各部门、各街道年度综合目标任务,根据《规划》分解目标统一考核,实施奖惩,并作为部门、街道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施量化考核。区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参考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居住社区建设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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