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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为国家培养面向21世纪的高质量的学校体育师资,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本科专业课程方案》(教体厅(1997)1号)的要求,我委组织起草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体育教育专业九门主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课程纲要》)。
《课程纲要》是我委关于体育教育专业课程建设的指导性教学文件,它是各校制定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开展教学评估、实施教学管理和教材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我委对体育教育专业点进行教育、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
《课程纲要》所列的课程门类,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本科专业课程方案》中列出的主干课程为准,其中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教学要求等,各校应参照《课程纲要》的精神制定。
《课程纲要》列出的各项内容,是按照必修课程的内容确定的,不含选修课程的内容。
《课程纲要》列出的教学基本内容和时数分配,是课程教学的重要依据。课程教学大纲、教材内容的排列体系和具体的教学安排等,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课程纲要》自1998年新学年开始执行。各校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我委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体育教育专业九门主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一书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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