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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2000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2-25 生效日期: 2000-02-25
发布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渝价[2000]99号

万州、黔江开发区物价局,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市高新区物价办:
  2000年是“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跨世纪的关键一年。在国内外经济环境仍然十分复杂、国内市场有效需求仍然不足的情况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国计划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来进行。2000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全国计划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清费治乱减负,大力整顿价格秩序,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继续清费治乱减负,切实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1、开展全市电力行业价格专项检查。几年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整顿电价秩序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整顿电价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确有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电力企业违反规定,继续越权征收各种基金、附加费,提高或变相提高电价。在农村,在电价外乱加价、乱收费问题突出,“权力电”、“关系电”、“人情电”、以电养人现象普遍,农村电价总体上居高不下。2000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电价秩序,坚决制止各种在电价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的精神,积极推动“两改一同价”的改革进程,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改善消费和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增长,我市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电力行业价格专项检查。检查的内容是电力系统、水利系统、“三电办”、农村电管站等工业用电、居民用电和农村用电价格的执行情况。
  2、开展全市公安部门收费专项检查。公安部门在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一些公安部门乱收费的问题十分突出,金额相当惊人,群众反映强烈。因此,国家计委将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公安部门收费专项检查。我市将按全国要求,统一行动。希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准备,精心组织,加大力度,注重协调,综合治理,确保成效。
  3、开展涉农收费、粮食价格、烤烟价格检查。近几年,涉农收费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前清后乱,屡查屡犯的现象比较突出。要继续加大涉农收费监督检查力度,把农民反映强烈的农村中小学、医疗、婚姻登记、计划生育、建房用地等乱收费作为重点,以检查促整改,为农村税费改革创造条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在夏粮和秋粮收购期间继续抓好粮食价格检查,保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并在我市烟叶主产区开展烤烟收购价格检查。对压级压价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一定要严肃处理。
  4、开展对已取消、合并和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核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有关问题的决定》下发以来,国家计委、财政部和我市分期分批公布取消、合并或降低标准的各种收费项目、基金(资金)和附加(费),是否真正得到严格执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将采取下查一级、联合办案的形式,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5、继续开展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近年来,工业品领域供大于求的矛盾比较突出,不正当价格行为呈上升趋势,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造成一系列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法,及时受理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严格按《价格法》及有关法规、规章对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处理。同时,要促使企业加强价格自律,建立和完善行业价格约束机制。

  二、整顿价格秩序,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居民扩大消费
  1、开展房地产价格和物业管理收费检查。征地、拆迁、建设、出售到物业管理各个环节收费过多过滥过高,是造成房价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加强对建设、土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以降低住房造价,促进住宅业尽快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2、开展旅游行业价格检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国务院颁布新的休假制度后,旅游业呈现出新的旺盛发展势头,旅游业已经成为新的消费热点。但是,恶性价格竞争、价格欺诈、搭车收费等现象在旅游行业时有发生。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今年将开展对旅游行业价格和服务收费的检查。认真查处旅游市场各种乱涨价、乱收费和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以保证旅游对我市消费的拉动。

  三、发挥价格社会监督的作用,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价格举报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要高度重视价格举报工作,要在设立价格举报机构、健全举报工作网络的基础上,完善举报工作制度,改善工作装备。加强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及时给举报人反馈结果,对重大案件的举报人应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继续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广泛学习、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明码标价意识。在医疗、商品房行业大力推行明码标价制度,选择旅游、交通、邮电、电力等社会影响大、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部门,推行明码标价规范标示,按照“检查一个行业、整顿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要求,进行专项治理。在抓好城市明码标价工作的同时,注意抓好农村市场明码标价工作。
  3、继续发挥职工价格监督组织的作用。尽快解决委托职工价格监督组织执法问题。对已经依法委托职工价格监督组织行使一定处罚权的地方,要统一领导,整顿组织,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对于尚未委托或不符合委托条件的地区,要根据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其它扩大社会监督的途径。
  4、坚持价格舆论监督。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部门的联系,特别是在大的检查前后,要充分利用舆论工具宣传价格监督检查,大造声势,提高价格监督检查的社会效益。

  四、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价格行政执法水平
  1、提高行政处罚质量。规范行政处罚,一要依照法定权限办案,二要依照法定程序办案。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价格行政执法活动,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作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坚决杜绝重实体、轻程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敢于顶住压力和干扰,作到铁面无私,执法如山。要坚持和完善集体审议案件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行政处罚质量。继续采取下查一级、联合办案、交叉检查、舆论曝光等形式,加大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要开展第二届案卷评比活动。要积极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各种专项监督。大力加强和完善价格行政执法系统内部层级监督。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并使这些制度有效地运作起来。要建立错案追究责任制度和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加强廉政建设,推行价格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禁止下达罚没款指标,禁止将罚没款与奖金挂钩,禁止违反规定减免违法所得和罚款等。

  五、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队伍建设,提高价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1、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工作。注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监督检查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格监督检查体制。结合《中国价格监督检查》专刊的组织,召开价格监督检查理论研讨会,进一步提高价格监督检查人员的理论水平。
  2、加强价格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在价格监督检查队伍中倡导学习上进的风气,鼓励他们以各种形式学习法律知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邀请高等院校和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讲授与价格监督检查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3、开展创建规范化基层物价检查所活动。基层物价检查所是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基层物价检查所的工作条件、人员素质、执法水平等方面与全国先进地区相比相差较远。规范我市基层物价检查所工作,对提高整个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水平是十分必要的。因此,今年我市要继续组织创建活动,力争创建3至5个规范化基层物价检查所。
  4、努力稳定价格行政执法队伍。我市的机构改革即将开始。物价检查人员要在机构改革中,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争取各级政府对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努力保证价格行政执法在机构改革中不受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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